数字化城市管理运行三年来,违章建筑案卷始终居高不下,并且案卷结案率一直最低。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一致认为:违章建筑已经成为了城市管理领域中的疑难综合症,其存在着多方面的社会隐患,是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必须拔掉的一个毒瘤。为此,崇文区城市管理相关部门采用逐门逐户登记处(间)数、步测估算面积、汇总房屋分类、逐一对应影像资料的方法对全区违章建筑进行了地毯式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一、违章建筑的现状
崇文区面积16.46平方公里,辖区内前门、崇文门外、东花市、龙潭、体育馆路、天坛、永定门外7个街道办事处,237个居委会,人口43万。经调查共发现违章房屋16970.5间,约138488平方米。
(一)违章房屋分布情况
全区7个街道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街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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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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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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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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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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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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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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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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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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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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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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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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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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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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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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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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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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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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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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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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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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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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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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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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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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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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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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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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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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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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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 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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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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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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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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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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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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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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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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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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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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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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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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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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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调查数据,我们可以看出:
1.平房区改造程度与辖区内违章建筑数量正相关。如永外地区、天坛地区和东花市广外地区由于平房区改造相对落后,因此辖区内违章建筑数量较多。
2.违章建筑普遍面积较小,只有8点多平方米(全区违章建筑面积总数/全区违章建筑数量)。但是,东花市地区违章建筑面积最大,平均16.9平方米,究其原因主要广外地区铁路部门的违建。
3.违章建筑形式多样。在部分新小区里发现,地面上几乎已经绝迹的违章建筑正悄悄搬到楼顶上,很多居民都像封阳台一样,在露台上凭空又建起一座小玻璃房,有的还在小玻璃房外又加了一层防盗护栏。这种违章建筑主要分布在崇外地区和东花市地区。
(二)违章房屋使用情况
按其用途来分,违章房屋可分为尚未投入使用的房屋(简称空闲)、办公用房(简称办公)、用于居住(简称自住)以及商业使用(简称商用)等等,门类复杂繁多,性质各不相同,难以作一刀切的归类,暂且归为以上四类。具体统计情况如下表所示:
房屋使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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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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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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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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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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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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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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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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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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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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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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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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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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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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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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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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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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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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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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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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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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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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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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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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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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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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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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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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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统计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区违章房屋用于居住的最多,房屋数量接近90%,面积达到71%。但对比不同使用性质的违章房屋数量与面积的百分比变化,我们发现办公使用、商业用房以及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的违章房屋数量百分比小于面积百分比,如其中商业用房的数量占全区违章总量的7.53%,而面积则占全区违章建筑总面积的18.65%,这说明商用、办公以及空闲的违章房虽然数量相对少,但所占绝对面积较大。
(三)违章房屋所有者情况
我们将房屋所有人分为单位和个人,对于特殊的部门,如军队、学校、政府,我们一并纳入单位中进行统计,统计结果如下表所示:
房屋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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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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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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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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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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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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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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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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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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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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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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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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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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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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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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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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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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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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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比较二者的百分比变化,我们可以得出,单位违章房屋面积相对较大,这一结论与房屋使用情况分析得出的结论一致。就是说单位建的多数为办公或商用等目的,面积相对较大,居民个人建的违章房屋绝对数量多,但单个房屋面积相对较小。
(四)违章房屋形成原因
1.上世纪七十年代为防地震灾害盖的地震棚,事后没有拆除,住进了住户,形成违章,并已经过多次翻建。
2.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有关政府部门曾处罚过部分违章房屋,因此当前已经不能在对已处罚过的再进行处罚。
3.个别餐饮店为扩大营业面积,盖违章房屋当操作间。有些单位(包括军队、政府、学校等)擅自建设违章房屋,用于办公或租赁。
4.多数平方区居民搭建煤棚。
二、违章建筑的危害
一是扰乱社会稳定。调查中,发现部分居民搭建违章建筑用于出租,而承租人多是外来低收入人群。这部分外来人口,基本没有正当职业,多数从事散发小广告、无照游商甚至违法犯罪等活动。因此,存在着社会不安定隐患,破坏了城市建设、管理秩序和经济发展环境,影响了首都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二是影响市容市貌。崇文区作为首都功能核心区,肩负着加强城市管理的重任。这几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党员干部日夜奋战,社会居民自觉维护,崇文的城市管理环境取得了历史性的跨越。个别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划红线随意乱建,严重破坏了亮丽的城市环境,侵犯了广大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环境的权利。
三是增加安全隐患。由于违章建筑多为简易结构,几年后它们都会变成危房,随时都会发生事故;现在个别违章建筑在一层上搭起了二层,甚至是三层,增加了危险系数。
四是存在消防隐患。随意搭建违章建筑,导致路面越来越窄,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不能及时到达现场;普遍存在乱拉电线的现象,电线有粗有细,以各种方式与电线杆、民宅随意相连,在空中和地上形成蛛网,暗藏火灾、电击伤人等隐患。
五是占压燃气管道。燃气部门在更换管道过程中,遇到的最大困难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便是管道被违章建筑占压问题,这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燃气部门不但要与占压管道的责任人进行多次交涉,往往最终还要绕开违章建筑,改道或重新铺设管道,增加了工程的难度和成本。
六是浪费土地资源。违章建筑都需要一定的空间,它直接占用了大量的集体土地,侵吞了集体资源,损害集体利益,造成国家资源的低效利用,尤其是崇文区可利用的土地面积就比较少。
七是提高开发成本。随着崇文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危改的全面推进,科学合理规划的逐步完善,杂乱无章的违章建筑严重破坏了整体规划,给危旧房改造及解危排险等政府拆迁造成了尺度上的难以把握,直接造成土地出让金、城建配套费、国税地税大量流失,侵害了国家利益。
三、违章建筑的对策建议
对违章建筑加强监督管理,整治乱搭乱建,提高认识,重拳出击,已势在必行,它是维护首都功能核心区稳定,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工作。在整治违章建筑的过程中,我们要“以人为本”,制定相关解决措施。
第一是坚持法制宣传。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强化违章建筑危害意识,使居民充分认识到整治违章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商户对城市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这个城市的未来与他们息息相关。创新监督形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群众能举报,愿举报,敢举报。
第二是归类分期处理。首先,针对新生及翻盖违章建筑,必须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拆除,通过网格平台信息反馈、群众举报等,一旦发现有动砖动土迹象,就立即介入,查明情况,坚决依法处理,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对于历史遗留违章建筑,根据具体情况,可通过整体环境改造、专项整治、民心工程等,分期分批,逐步解决。最后,要妥善处理政府部门已经处罚过的违章建筑,建议会同多个部门,以尊重历史为前提,制定相关政策,彻底解决此类问题。
第三是加强执法力度。实践表明,执法力度稍有松懈,违法建筑者就得寸进尺,违章建筑便死灰复燃,同时还带来了相互攀比,你家盖一层,我家盖二层、三层。为此,对违章建筑的查处,必须从严打击,严厉查处,绝不能再搞“以罚代处”,要达到重创正在违章建筑者,震慑有意违章建筑者的目的。对于严重阻碍执法的违法人员,性质恶劣,影响面广的违章建筑,必须实行强制措施,决不可让其心存侥幸;对于无视政策、明目张胆、正面挑衅的,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必要时让司法介入,以维护法律尊严。
第四是完善相关法律。目前,针对楼顶违章建筑,主要以自拆为主,对坚决不拆除的城管大队也面临法律难题。执法大队并没有强制拆除权,如果申请法院执行,法院表示也有难度,因为要拆露台的违章房必须穿过业主的合法房屋。因此,需要规划、建设、城管等多部门联合调研,健全相关法规,增强其操作性和强制性,起到严厉整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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