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五口人,一年仅村里的股份分红就拿了2.5万元。”日前,大兴区黄村镇狼垡二村村民吴福兰喜滋滋地把鲜红的入股证拿给笔者看。据了解,像吴福兰一样全村1600多人去年都拿到了5000元的股份分红。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集体统一经营的形式,狼垡二村确保了集体土地和经营性财产保值增值,使农民在生活和增加收入方面有了稳定的特色制度保障。
据了解,狼垡二村采取集体租赁、统一管理和经营土地,把土地资源变成资本,农民变“股民”成为村级经济发展的投资者、经营者和受益者,同时,该村按照“土地作资本,农民变股民”的原则,以村民的土地作为股金入股,每年按土地收益、入股数量进行分红,对没有土地的村民增加了人力资源股;把村里各类市场、工业集中用地等资产作为股本平均分配给村民,将集体利益与农民利益绑在一起,通过集体经营实现资产增值,保证农民的长期收益。
截至目前,全村集体资产达到9000多万元,村集体可分配收入以每年30%以上的速度递增,去年达1700万元。同时,这些项目也为村民提供了充足的就业岗位,全村有575名劳动力从事二、三产业,占全村劳动力的95%。
为了解决城市化发展与失地农民长远利益保障问题,大兴区积极探索执行生活补贴、就业补偿、社会保障和资产补偿的“3+1”征地补偿模式,把对失地农民的一时补偿变为长久获益,“3”就是对失地农民进行生活补贴、就业补偿和社会保障。“1”就是给农民资产补偿,在被征占的非农建设用地中留出一部分,开发商负责建商厦、写字楼等经营性服务项目,产权归农民,让农民实行租赁经营,实现资产增值,形成长效收益机制。变政府输血为市场造血,让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得到长久的特色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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