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报告(2009)》近日正式公布,在2008年调查的基础之上进行了6个方面的创新,被认为是标志着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调查的高质量、大范围、全方位的评估标准得以确立。而随着中国最具网络影响力、最具网络影响力的省级卫视栏目和最具网络影响力的电视事件等九大榜单同时出笼,这份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联合推出的年度报告使得“电视节目的网络影响力才是真正持久的社会影响力”这一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叫响“网络影响力”品牌 中国电视的“第二次生命”
2007年,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课题组就率先提出了“网络影响力”概念,在中国首次以MBA案例方式全景展示电视发展进程,在中国乃至世界首次从网络角度对电视进行研究;2008年,《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报告》隆重推出,被评为“中国广播电视十大创新报告”;2009年,网络影响力评价体系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成为中国媒体评价领域和中国广播电视软科学领域第一个自主知识产权成果。
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课题组长李岭涛指出,所谓“电视网络影响力”,不是“电视网络的影响力”,而是指“电视在网络这个虚拟世界中的影响力”,具体而言是指“电视组织、电视内容、电视人物和电视事件等在网络世界中所具有的知名度、被关注度、收视度以及美誉度等”。
“在现有电视媒介的传播特点下,即使一档具有高品质的电视节目也可能会因为播出时间与观众收视习惯的错位而被淹没。当一档电视节目无法通过电视播出而获得最大传播效果的时候,互联网就成为延长其生命周期的‘救命稻草’。”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课题组执行组长李德刚博士说,因为节目一旦上网,它所面对就不再只是本城市、本省域、本国范围内的受众,而是要面对全球华人,全世界的观众,“其数量等级将不可同日而语”。
“《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报告》申请专利,既实现了我国广播电视领域软科学方面自主知识产权科研工作零的突破,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领域长期以来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处于空白的局面;又实现了我国媒体评价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科研工作零的突破,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媒体评价工作长期以来完全依赖外国知识产权成果的做法。”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副部长刘习良在颁奖仪式上说,“此举并不仅仅是该评价体系自主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保护的体现,更是创新成果进行生产力转化的基础,为其他媒体领域的创新与推广起到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