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方小太郎深刻地指出,国家是人民的集合体,人民是国家组织的一“分子”,“分子”一旦腐败,国家岂能独强?中国的“分子”们集体腐败,国家的元气就丧失消亡,这比政策的失误还要可怕,政策的失误尚可以扭转过来,而国家元气的腐败就“不易返回中道”了。这位日本间谍引用孟子的话为中国下了断语:“上下交征利,则国危”。
尤其是官场腐败导致司法不公,甚至使刑罚乃至性命都可以被金钱所左右,普通百姓申诉无路,民怨积压给国家带来巨大危险。
宗方小太郎估计,以当时的形势来看,早则十年,迟则三十年,中国“必将支离破碎呈现一大变化”。而就在他写完这篇文章后仅十六年,武昌一场仓促而粗糙的革命就居然引起了连锁反应,几乎是瞬间将一个老大帝国毁灭。形势如此艰难,当政者理应“正纲纪、戒骄奢,排解地方政治之紊乱,消除民庶之怨薮,大施加仁惠,休养民力”,打造和谐社会。但宗方小太郎更吃惊地看到,政府却因惯性和麻木,束手无措,“因循支绌”,根本不在乎民心向背,并大搞为太后祝寿等形象工程,“粉饰太平”。
这样的分析,出自一个间谍之手,也可见日本的间谍实在并非只是战术层面的,而是战略层面的。
一个来自敌国的民营间谍机构,却高调地将自己标榜为中国的解放者:“吾辈同志之目的是,为了全人类首先必须改造中国”,“中国清政府已经腐败,敌视我们,不理解协同防御之大义。故我同志要协助汉民族之革命运动,使之成功,最迟于10年内改造中国,以期实现中日提携。”汉口乐善堂的这一决议,在今人看来似乎相当匪夷所思。但在当时的环境下,所谓的“兴亚主义”正是日本的主流,朝野都相信,进攻中国并非只是为了日本自身,而是为了拯救整个亚洲免遭欧洲的欺凌,为了黄种人能在与白种人的种族竞争中不致灭亡。
其实,日本人从来就不认为清朝代表中华,而更多地将其当做一个占据了中华的“胡虏”,而自己以中华自居。
1872年日本设琉球藩,中国不承认。1879年日方在熊本镇台二个中队援护下,接收首里城,强行废藩置县。
1871年,中日两国在琉球事件后谈判《中日修好条规》,日本代表团坚决不同意清政府在条约中自称“中国”,谈判甚至因此陷入停顿。日本方面认为:“中国系对己邦边疆荒服而言”,要求只写“大清国”。这样的要求,被中国代表力拒:“我中华之称中国,自上古迄今,由来已久,即与各国立约,亦仅只约首书写大清国字样,其条款内容皆称中国,从无写改国号之例”。双方陷入僵局。后经李鸿章亲自出面,与日本钦差全权大臣伊达宗城约定:“汉文约内则书中国日本,和文约内则书大日本、大清。”这在表面看是双方各让一步,实际上是中国从惯例上让步了。
甲午战争前后的日本文献中,日本人将自己称为“神州”、“中华”几乎是一种常态,这成为他们战时在东亚进行国家形象塑造的基调。乐善堂间谍宗方小太郎,为山县有朋亲率的日本第一军起草了一份安民告示《开诚忠告十八省之豪杰》,文采飞扬,主题几乎就是为了把中国人民从黑暗的满清统治下解放出来的战斗檄文:先哲有言曰:'有德受命,有功受赏。'又曰:'唯命不于常,善者则得之,不善者则先哲有言曰失之。'满清氏元(原)塞外之一蛮族,既非受命之德,又无功于中国,乘朱明之衰运,暴力劫夺,伪定一时,机变百出,巧操天下。当时豪杰武力不敌,吞恨抱愤以至今日,盖所谓人众胜天者矣。今也天定胜人之时且至焉。
熟察满清氏之近状,入主暗弱,垂帘弄权,官吏鬻职,军国渎货,治道衰颓,纲纪不振,其接外国也,不本公道而循私论,不凭信义而事诡骗,为内外远迩所疾恶。曩者,朝鲜数无礼于我,我往惩之,清氏拒以朝鲜为我之属邦,不容他邦干预。我国特以重邻好而敬大国,是以不敢强争焉,而质清氏,以其应代朝鲜纳我之要求,则又左右其辞曰,朝鲜自一国,内治外交,吾不敢关[闻]。彼之推辞如此也。而彼又阴唆嗾朝鲜君臣,索所以苦我日本者施之。昨东学党之事,满清氏实阴煽之而阳名镇抚,破天津之约,派兵朝鲜,以遂其阴谋也。善邻之道果安在耶?是白痴我也,是牛马我也。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是我国之所以〈舍〉樽俎而执旗鼓,与贵国相周旋也。
抑贵国自古称礼仪国,圣主明王世之继出,一尊信义,重礼让。〈今〉蔑视他邦,而徒自尊大,其悖德背义莫甚〈矣〉。是以上天厌其德,下民倦其治,将卒离心,不肯致心,故出外之师,败于牙山,歼于〈丰〉岛,溃于平壤,溺于海洋。每战败衄,取笑万国。是盖满清氏之命运已尽,而天下与弃之因也。我日本应天从人,大兵长驱。以问罪于北京朝廷,将〈迫〉清主面缚乞降,尽纳我要求,誓永不抗我而后休矣。虽然,我国之所惩伐在满清朝廷,不在贵国人民也;所愿爱新觉罗氏,不及耸从士卒也。若谓不然,就贵国兵士来降者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