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注意到两点,一是文中汪声和勇立潮头的大无畏精神与那时党的白区工作纪律不尽吻合。成都自1940年的“抢米事件”发生后,中共川西特委遭到很大的破坏,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都抢米事件对南方党工作的指示》中,要求南方局实行“隐蔽精干,积蓄力量;长期埋伏,以待时机”的方针。文中是不是有过当之处?其二他当年的住地——商业街美军招待所也是苏联援华飞行员及其他外事人员聚会的场所(后来是“励志社”旧址,现在是四川省委大院。——作者注),反动势力说他是“赤色帝国主义分子”,究竟是无中生有,还是他与苏联共产党也有某种联系?
1946年夏,齐鲁大学复员回济南,汪声和转华西大学借读。由于他热爱戏剧,作为特约演员参加成都太平街中国艺术剧团的开台戏《清官外史》的演出,后又参加了华西坝各大学组织的《雷雨》、《日出》及郭沫若早期作品《湘垒》的演出。他参加演出从不挑选角色,态度严肃认真,深得导演肖锡荃的赞许。
甘克俊的讲述也证实了汪声和热爱表演艺术。1945年下半年华西坝演出了曹禺先生的《雷雨》,演员几乎全是齐鲁大学的学生,她清楚地记得饰繁漪的是刘玑昌,饰周萍的是郎新康,汪声和饰演鲁贵……她还参加过对台词:
我和汪声和是认识较早的同学,高中会考,我数学不及格。上了大学还得补考。这事汪声和帮了我的忙。后来,他给我写过信,写过好多封不记得了。但最后我都全部退还他了。那时我还没开窍,给他的回信是抄的一些名著上的句子,大意是该趁着年轻多学些本事。他对此感到沮丧,此后我们就只是一般的同系同班同学。
那时,救亡和读书、革命和恋爱是坝上的多声部合唱。
在此期间,汪声和结识了成都艺术剧团的基本演员裴俊(裴哲镜),后来他们结了婚。
他大学毕业后,偕夫人到了武汉,1947年8月到上海。为了党的工作需要,他进入国民党民航局任电台台长。上海解放前夕,党派他到台湾去工作。虽然任务艰巨,环境险恶,但他毫不动摇,毅然偕同夫人裴俊同志一起去了台湾(《悼念我们亲密的战友汪声和烈士》)。
按说,中国革命的胜利,已是东方地平线一抹红霓。但就在黎明初曙时,他们又临危渡海,潜入台湾,肩负着重大使命。
台湾赴刑就义
在国民党仓惶逃到台湾之初,对进步势力进行了严密的监控和血腥的镇压。汪声和和夫人不久一起被捕。在临难时,他视死如归,从容自若,频频向其夫人点头致意,一同英勇就义。
后经陈甫子同志向党汇报,组织上追认他为烈士。(《朝明学术研究社革命斗争史稿》,1987年,北京)
这段叙述过分简略,且汪声和夫妇刑场就义的叙述,很可能是依据小说或电影情节的推想。当时台北的恐怖刑场,谁又可能身临其境?
1990年代初,台湾的部分档案开始解禁,这件事的真相逐渐浮出。在台湾公布的情治单位编印的《历年破获匪党组织叛乱案编录》、李敖审定的台湾当局《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王欢结集的《烈火的青春―――50年代白色恐怖证言》等书中,都记载了“苏俄国家政治保安部潜台间谍汪声和李朋等外患叛乱”案及其历史背景。其中在沈怀玉撰写的《苏联间谍案》(《台湾历史辞典》“苏联间谍案”;台湾《安全局机密文件历年办理匪案汇编》第二集,1991年)一文中这样写道:苏联间谍案汪声和,北平人,齐鲁大学毕业,原担任航空公司无线电报务员,受苏联国家政治保安部(GPU)吸收,1949年2月与其妻裴俊(28岁,四川人)来台,联络李朋(32岁,天津人,西南联大历史系毕业,美军翻译,纽约时报记者,来台后任省政府新闻处秘书)。1949年5月情治单位侦破汪声和与苏联通讯,1950年3月在台北市厦门街逮捕汪声和夫妇后,循供逮捕李朋,因此案牵连者有黄珏、黄正姊妹等共16人。1950年8月12日判决,李朋、汪声和、裴俊、廖凤娥等4人判处死刑;潘申庆、廖干元、李光国、黄珏、黄正等5人判刑10年;郝侃曾等5人各判7年、2年徒刑;李宝谦、庄汉江交付感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