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969年召开的九大,对党内外公布的当选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的排名,在“毛泽东主席、林彪副主席”之后,特别注明:“以下按姓氏笔画次序排列”。这一是由于当时对毛泽东登峰造极的个人崇拜,二是因为林彪、“四人帮”及一大批造反起家的“文革”新贵囿于及掩盖自己在党代会选举中得票不高的窘况,而采取的一种模糊党内选举真相、有悖民主政治惯例的做法。但不幸的是,这种做法以后又大体上延续下来。
文章摘自《北京日报》2011年10月17日 作者:刘益飞 原题为《七大选举中央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
中国共产党全国党代会对选举结果即对当选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的排序及公布办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从1921年7月党的一大到1927年5月党的五大,在党代会基本处于秘密状态、对当选人只能进行有限的党内传达的情况下,对当选人的排序大致是按当选人在党内的地位、职务及在党外的影响来进行的,依序主要是陈独秀、李大钊、张国焘、瞿秋白、蔡和森等。
1928年,在共产国际帮助下于苏联莫斯科举行的党的六大,对当选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第一次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公布。在当选的23名中央委员中,人们熟悉的毛泽东列12位、周恩来列14位、任弼时列18位、瞿秋白列21位、张国焘列23位。1945年在延安召开的党的七大,对当选的中央委员、候补委员的排名公布,特别注明:“按得票多少排列,票数相等按姓氏笔画排列”。在44名中央委员中,毛泽东、朱德、刘少奇依序排名前三,周恩来列23位,在党内虽犯有重大错误但仍被毛泽东建议选入的王明(陈绍禹)、博古(秦邦宪)位列最末两名,其中,在王明名字后特别注明“321票”。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向党内外公布的当选的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的排名,仍然按照七大的作法,即注明:“按得票多少为序,得票相同的按姓氏笔画为序”。在97名当选中央委员中,毛泽东、刘少奇、林伯渠、邓小平、朱德、周恩来依序位列前六。但在此之后,这种符合世界民主政治惯例的做法,就中止了。
1969年召开的九大,对党内外公布的当选中央委员及候补委员的排名,在“毛泽东主席、林彪副主席”之后,特别注明:“以下按姓氏笔画次序排列”。这一是由于当时对毛泽东登峰造极的个人崇拜,二是因为林彪、“四人帮”及一大批造反起家的“文革”新贵囿于及掩盖自己在党代会选举中得票不高的窘况,而采取的一种模糊党内选举真相、有悖民主政治惯例的做法。但不幸的是,这种做法以后又大体上延续下来。1973年召开的党的十大,是在毛泽东的名字后注明“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1977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大,是在华国锋的名字后注明“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遗憾的是,在拨乱反正中并没有对这种作法进行必要的澄清和坚决的改正。
在民主选举中按当选人得票多少为序向公众公布选举结果,好像只是一个民主的“细节”,但实质上它既是民主政治的一个普遍的基本惯例,也是民主选举的一个普遍程序。党内民主也应如此。在这个“细节”中实际上包含着平等、公正、尊重、程序、监督等现代民主的理念,是大不应被有意无意地忽视的。当然,由于民主选举所客观具有的复杂的、或然的、非理性的种种因素,当选人所获票数也许并不能真实反映当选人的德才全貌,例如在党内外、国内外都享有崇高威望的杰出的革命家政治家周恩来,其能力才华、党性修养及道德人格深为人们尊崇,但他在党内三次“中央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公布的排名中,有两次位列中后,一次未进前五。所以,理智的人们并不会以得票多少论英雄。(项原摘自9月12日《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