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努力建设更为公正的司法制度。要有针对性地遏制中国根深蒂固的“人情”文化对司法的不当侵袭与腐蚀;要在坚持司法专业化和大众化相结合的前提下,着力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司法能力;要通过及时制定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统一证据标准,明确法官裁量权行使规则等,规范法官的裁判行为,避免因裁判尺度不统一而引发的司法不公;要通过加强内外监督,建立案件评查与质量管理工作机制等,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裁判,并健全违法审判追究制度,更加有针对性地追究不负责任或者枉法裁判的司法行为,以有效遏制人为裁判不公现象的发生;要建立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尊重新闻舆论监督,努力构建司法公正形象。 copyright dedecms
必须努力建设更加高效的司法制度。要根据法律有关办案期限的规定,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实行约束与激励并举,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提高工作效率和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要探索建立司法员额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人事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员额编制的增长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避免因“案多人少”矛盾影响司法效率;要加快建立速裁工作机制与相关机构,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力度,在尊重当事人意愿前提下做好普通程序简化审工作,确保大多数案件能够获得快速处理;要建立将审限延长等情形告知当事人的制度,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主动化解当事人因对法律制度不了解而产生的抱怨情绪;要制定并落实司法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信息化为手段着力提高司法效率,满足信息化社会发展带来的司法需求。 dedecms.com
必须努力建设权威的司法制度。将司法权威明确为司法制度建设的目标之一,这充分说明了我党对司法规律更高的认识与把握能力,体现了党对司法权威作为国家权威重要组成部分的高度重视,在我国司法制度建设史上将无疑具有里程碑意义。建设权威的司法制度,必须依靠党的领导、人大的支持、政府的关心、社会的理解来实现,司法机关自身也要依靠更加公正、更加高效、更加和谐的司法来主动树立其权威,当然还要通过制定切实有效的司法制度来保障司法权威的实现。没有司法权威就不会有法治权威,任何藐视司法的行为均必须予以有效遏制,任何对抗司法的非法行为均必须给予有效制裁,任何挑战司法权威的行径均必须及时依法处置。要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同时,尽最大可能地维护和实现司法裁判的终局效力,在重视群众来信来访的同时建立必要的信访终结制度,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dedecms.com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我们可以为之骄傲和自豪的制度。中国人民凭借自己的智慧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创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它在世界各国司法制度中独树一帜,具有旺盛的生命力。任何国家的司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任何国家的司法制度也都不可能完全相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正处在建立和不断完善的进程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没有止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也没有止境。努力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并与中国司法实际相符合的司法制度,是我们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言:“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最好的制度。”2 织梦内容管理系统
注释:
1、见周永康同志:《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一文,载《求是》杂志2008年第15期。 copyright dedecms
2、参见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7页。 本文来自织梦
(本文为作者主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论纲》一书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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