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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省海南: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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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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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永远铭记这一刻。1988年4月13日上午9时,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和《关于建立海南经济特区的决议》。
建省办经济特区,使海南成为全国唯一的“特区省”。特区省的创立,是我国改革开放大潮中的一次伟大创举。特区省的实践,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增添了璀璨夺目的光彩。
即便20年过去,海口市关工委主任、海口市原市长、76岁的李金云老人回忆起1988年4月13日这一天,仍然心潮澎湃。当年,作为七届全国人大代表,李金云见证了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这一庄严的历史时刻。
表决《关于设立海南省的决定》时,李金云将右手高高举起,他同时将目光投向了主席台。台上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都举起了手。李金云还特意注意了海南建省办特区的倡导者邓小平同志。“小平同志举起手的时候,目光中透着坚毅。”李金云说,那一刻,他难以抑制内心的激动。
“我们正在搞一个更大的经济特区,这就是海南岛经济特区。”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同志会见外宾时这样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的重大决策,正是这位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的一大手笔。
省委党史研究室党史编审处处长赖永生说,创办海南经济特区,是邓小平同志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继创办四个经济特区之后,邓小平同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特区建设理论的又一次伟大实践。
创办海南经济特区,邓小平同志又是基于什么样的战略考虑呢?赖永生认为,一是海南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独特的资源、南海分隔易于封闭的地理特别有利于实行更加开放的政策。二是利用海南特有的区位优势和社会经济特征,进行更大范围、更高层次的改革开放试验,为全国改革开放提供更普遍的指导意义。三是通过实行更加特殊、更加优惠的政策,让海南岛迅速发展起来。四是以此举作为落实“一国两制”构想、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战略措施。
1988年4月26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挂牌。世界的目光开始投向南中国海北部这座碧玉般的宝岛。
海口市委党校教授鲁兵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史上的伟大创举,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创举。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之所以举世瞩目,是因为在海南岛进行了最大胆的改革开放试验,这不仅超越了先前的四个经济特区搞的试验,也不仅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而且在世界经济特区发展史上也是首创,在当代世界改革开放潮流中也堪称壮举。我国在仅有几年创办经济特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一个拥有3万多平方公里陆地和多元化、多层次社会经济结构的地区办成省级建制的经济特区,进行着世界各国经济特区未曾有过的综合性体制改革试验,它充分体现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宏伟胆略和创造精神。
1988年8月20日,海南日报一至三版重磅推出长篇纪实通讯《中国特区省的崛起———海南筹备建省大事记》,文章以“天时”、“地利”、“人和”三篇,翔实地记载了海南建省前后的特殊历程。文章的作者、海南日报原副总编辑杨宗生回忆说,当时文章标题用“特区省”这一提法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此前这一提法很少见到过。在撰文过程中,他曾考虑过用“海南省的崛起”,“海南特区的崛起”作为标题,但后来想到海南与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最大的不同是,海南是唯一一个以省为单位的经济特区,“中国特区省”才最能代表海南。
建省办经济特区,使海南这个昔日封闭落后的边陲海岛,一跃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大特区人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留下了一连串敢闯敢试的辉煌足迹:率先进行“小政府、大社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率先实施引进境外大财团进行成片开发;率先成为第一个开放三、四、五航权的试点省份;率先推行燃油附加费改革,取消公路收费关卡;率先实行“先上车后买票”的企业注册登记制度;率先实施国有资产委托运营改革;率先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综合改革;率先实行粮食购销同价改革;率先取消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
省委党校副校长、省行政学院院长廖逊认为,不同于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四个经济特区,海南具有广大的农村,是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这使得海南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大局中拥有独特的试验功能。今天,全国各地不少正在推行的改革举措,都可以在海南找到先行先试的背影。
“实践充分证明,中央关于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今年4月,正值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庆典期间,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海南时提出殷切期望,海南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也是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要更好地发挥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作用。
当前,海南正高扬“重塑特区意识,重振特区精神”的大旗,全力推进洋浦保税港区、国际旅游岛、农垦和省直管县市体制等系列重大改革。新一轮改革开放的浪潮,正奔涌在琼州大地。(记者黄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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