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表示,《劳动合同法》不会因危机而修改,危机和《劳动合同法》没有关系。
关注民生立法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回顾一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立法的进程,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是侧重于经济立法,因为当时需要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完善和健全。
在这样的情况下,民生立法的需求就突出出来了。从侧重于市场经济立法到侧重民生立法,反映了国家立法重点的一个转变,也反映了我们国家进入小康社会后一个强烈的社会需求。
2008年,民生立法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的几乎一半比例,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审议了《社会保险法》,还通过了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
2009年将继续审议《社会保险法》和《社会救助法》,继续推动民生立法。
《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实施以来,从1月到9月规模以上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从法律实施以前的不足20%上升到了93%。法律本身不会因金融危机而修改。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劳动合同法》如何实施的问题,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些具体问题可以通过实施条例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