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件余波刚平,瘦肉精事件一波又起。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令国人对食品安全一时疑虑重重:中国的食品安全到底怎么了?怎样才能吃到放心食品?
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能否让百姓吃上放心食品?怎样让老百姓吃上放心食品?就此话题,3月1日,中国青年报、新浪网联合邀请了两位专家解读这部法律,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这两位专家分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食品安全法》起草有关负责人李援,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
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被寄予厚望
食品安全事故近年很像“离离原上草”,有着“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顽强。李援以2001年为起点,掰起指头数了数几件大事:南京冠生园月饼、多宝鱼、苏丹红、福寿螺,直到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令人不得不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态势。
李援分析说,这些事故的产生,源于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处于失控、半失控状态,表现在三个方面:
——食品的监管措施、方式有漏洞,比如食品的标准不统一、不完善,食品的监测、评估不科学、不全面,甚至还出现过免检制度。
——企业向百姓、向社会负责的意识不够,在生产中为了多获得利益,放弃道德底线,给食品添加一些有害物质,造成对人民群众的伤害。
——从田头到餐桌的整个食品生物链,是多个部门在分段监管,各个监管环节的衔接不够。属于我这一段的我管,不属于我这一段的我就不过问,使得一些信息、一些事故的处理不及时。食品事故一旦发生,尽管有这么多部门,事故仍扩大和蔓延。
“针对这些问题,在1995年《食品卫生法》的基础上,《食品安全法》的制定应运而生。”李援说。
罗云波认为,在《食品安全法》当中,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是最重要的新措施。“以三鹿奶粉事件为例,奶粉生产链条当中的奶站,是哪个部门也不监管的真空地带,教训非常深刻。监管的真空地带怎么来弥补?我们就得依靠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在这种监管体制下进行有力的协调,同时对监管者进行监管,了解监管者是否作为、是否乱作为等等。”
“另外,国家的食品安全战略关乎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需要有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站在高层面上来研究。”罗云波说。
实行无缝对接监管体制
现行的分段监管体制不是一蹴而就。据李援介绍,1995年通过的《食品卫生法》,确立的食品监管部门是卫生系统。随着食品安全形势越来越复杂,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出现,一个部门的监管显得力不从心。
为了使监管资源充分利用,从2003年开始逐步增加其他政府部门来分别监管,形成了分段监管体制,例如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由农业部门管,食品生产由质监部门管,超市、商场等食品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管,小餐馆、大饭店等餐饮服务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
李援透露,《食品安全法》维持了分段监管体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时候,许多委员就提出,最近几年接连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果还维持分段监管体制,食品安全现状是不可能改变的。
李援解释说,毕竟世界各国都根据国情来建立监管体制。瑞典设食品安全局,把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管了。日本由两个比较大的部门来管食品安全,然后中央政府成立委员会,来协调这两个部门。再比如美国,它涉及的部门大概七八个,与我国类似,比如说农产品、肉类由农业部来监管,检验、检测由食品药品监督局来监管。
对此,罗云波认为,美国虽然也是多部门在管食品安全,但它是按照品种分类在管。比如说农产品和畜产品,由农业部门一管到底,从农田一直管到餐桌,保证了不会出现监管链条的断裂。而我国是按照环节分段管,所以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李援回应说,《食品安全法》当中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对分段监管体制的很大推进。因为有了一个国家层级的协调机构,就可以对各个下属监管部门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协调处理,把安全漏洞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