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洛杉矶时报》网络版12月27日文章】题:中国劳动者获得的新权利正在受侵害(作者 唐·李)
从2008年1月1日起,全中国的劳动者都将获得新的权益,尤其是工作会有长期保障。
连续为一家企业工作满10年的员工将获得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实际上赋予了他们可以干一辈子的职位。在合同期满时,或者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后者主动离职的时候,以及单位解雇或解聘时,用工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费用。尤其是当企业大规模解聘员工的时候,或者是在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企业制度而需要解雇的特殊场合,就更是如此了。
2007年6月,《劳动合同法》在经过相关听证之后获得通过。分析人士说,依靠着基本毫无保障的劳动者,中国工业已经迅速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劳动法实施重大改动是必须之举。劳动者不是在非人环境中艰难劳作,就是经常被随意解雇,要么就得为拿到黑心雇主拖欠的工资而经历数年艰辛,这样的事情已经屡见不鲜。
有利民工工作稳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王春光说:“这部法律有利于民工的工作稳定。”他还说,新制订出的这部劳动合同法还有助于缩小中国贫富人口、城乡之间在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差距。
王春光说:“对于整个社会发展来说,这种大规模的流动人口必须让它稳定下来,而这么做的前提就是让他们有稳定的工作。”
但是,咨询机构和商业集团均称,很多用人单位,包括外国跨国公司,都认为这部法律对它们的限制过多。一些企业警告说,新法律会增加成本,削弱中国的竞争力。
中国的大多数省份都已经要求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然而大多数合同期限都是一或两年。很多工厂无视劳动合同的存在,不过它们目前都在匆忙制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根据新法的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将付给员工双倍工资。
新近制订的这部劳动合同法的一些关键细节还不为大家所了解。例如,2008年1月1日到来时,到底是为企业工作满10年的员工将获得无限期合同,还是服务起始时间要从新法律生效的当天算起,这在目前还不清楚。
部分企业规避责任
不过,各家用人单位都不愿在这方面冒险。一些企业已经在解雇员工,尤其是资深员工,或者强迫他们签订新合同。这显然是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中的一些关键条款。
分析人士说,技术行业企业可能尤其担心受到劳动合同法的打击。在技术和市场力量变化迅速的情况下,这些企业坚持认为,它们必须拥有更大的灵活性,必须能够迅速地招聘和解雇。新法律允许公司解聘不称职的员工,但必须是在向这些员工提供了额外培训或者为他们更换岗位后,他们仍然无法胜任时才能这么做。
沃尔玛公司近来引发了一场争议。当地媒体报道说,该公司在中国解雇了大约110名采购部门的工作人员。劳动权益人士把这个举动抨击为预先规避劳动合同法限制的图谋。对此,沃尔玛中国公司的发言人不予置评。在沃尔玛位于深圳的总部门外,采购部门的员工说,一些员工10月下旬就被解聘了,但是公司从那以后又招聘了一批员工。
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说:“无论是沃尔玛还是华为,都有个最大的误解,那便是认为新法律增加了劳动力成本。”他说,对于兼职员工,雇主仍然拥有相当大的灵活度,而且他认为,长期合同最终会增加员工对用人单位的忠诚度,最终使企业得到回报。
其他劳动权益活动人士对这个问题就不这么确信无疑了。他们说,这部法律没有规定抽查这样的执行机制,因此劳动者要确保自身权益的话,几乎完全要靠他们自己提起诉讼。
深圳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人员李进新(音)说:“法律是由政府最高层起草制订的,但是执行法律靠的是基层政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