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公出国(境)任务的审批程序及所需材料
1、 自组团组需提供有效合格邀请函原件、复印件,翻译件
邀请信一般要素:邀请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被邀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对外单位和对外职务、出访时间(大约距实际出访时间在1个半月以上为好,建议信中出访时间写到月即可,也可写几月到几月)、在外停留时间(月或天)、有实质内容的出访目的、邀请人姓名(手签名和打印名);如果是邀请方负担出访费用,需在邀请信中注明“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因为各国使馆在不同时期对邀请信的要求不同,只能根据当时情况而定,也请出国团组在有出访任务时关注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创办的www.51chuguo.cn,因公出国(境)各国的要求。
2、 随团组出访须提供出访的相关文件
随市属部门组团的须提供出访通知;随中央或外省市单位出访的须提供的材料有:中央或外省市单位出具的组团通知、征求意见函(原件)、任务批件(复印件)、任务通知书(原件)、出访人员名单、日程安排和费用通知。
3、 出具出国(境)请示
出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正处级)给区政府出具书面出国(境)请示,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行政公章
4、 会签表和申报表
如果出访团组里有副处级及以上人员出访,须填写《昌平区副处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会签表》(此表在区外办领取,样表见附件2),另外,此团组其他出访人员名单也一并填写在此表的附表中;如果此团组是科级及以下人员出访,只须提供出国请示(参考3),并由区外办填写《昌平区科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申报表》(样表附件3)。
在“会签表”中“申报单位意见”栏中签字处由出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正处级单位)领导签字并写出意见;如出访部门是正处级单位又是一把手出国,就由其他领导签字,并在带有“年、月、日”处加盖行政公章后上交区外办待批。
在“出访费用来源及金额”一栏按表中要求注明。
根据以上内容,由区外办通过北京市外办内部网填写《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样表见附件4),并将其出访信息向市外办出入境管理处进行网络上报;同时由区外办将此表打印出来,出访单位领导在表中“负责人签名”处签字(出访人员是单位一把手,那么就由其他领导签字),并在表中“年、月、日”处加盖出访单位的行政公章,此表填好后交给区外办待区领导审批。(此表与会签表等出国材料一并上报区政府。)
5、 提供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 上报区政府领导审批过程
会签表由区外办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区政府办,是正处级及以上人员出访团组呈区级领导批示的顺序是:区主管领导批示,区主管外事领导批示,区长批示,区委书记批示;是副处级及以下人员出访团组呈区级领导批示的顺序是:区主管领导批示,区主管外事领导批示。
《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呈区级领导审核报批手续要求:根据京政外发[2006] 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报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区党委局级副职和人大、政协、法院、检查院和工会局级人员出访,由区党委书记审核并签署《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区政府局级副职人员出访,由区长审核并签署《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区党委书记和区长分别出访时,互为审核签署人;其他人员出访,由区政府分管外事工作的局级副职领导审核并签署《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三资企业由区商务局审核和签署《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
补充材料
对不能在《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中详细进行说明的内容,出访团组须提供必要的补充材料:与邀请方的背景和关系,团组出访的必要性,各出访人员与出访任务的关联等内容,企事业出访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简介和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需上报市外办)
7、自组团组和随中央或外省市单位团组出访任务,报市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区政府审批完毕后,由区外办或出访单位将《北京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申报表》报市有关归口管理部门审批(科技任务报市科委,经贸类任务报市商务局,副局级以上人员出访团组、随中央单位和外省市出访人员、赴港澳地区和其它类报市外办。)
二、 办理出国护照及签证程序和所需材料
(一) 自组团组
1、 出具《北京市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原件,随团出访的团组出具任务通知书(复印件)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原件。
2、自组团组出访人员须提供《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原件(副处级及以下初次出国人员),或因公出国(境 )人员备案表原件(副处级及以下人员3 年内再次出国或正处级及以上人员)。
3、自组团组需提供邀请信原件或复印件(根据出访国家或地区要求而定)。
4、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 份)。
5、提供照片:护照需2张(照片背后写中文姓名)
护照照片要求:2寸白底彩照,规格是两耳之间,包括头发在内的头宽是21-24mm,头顶到下巴之间,包括头发在内的头长是28-33mm。
着正装:穿西服系领带,穿中山装系领钩,穿衬衫领的衣服必须系领带,女同志不得系围巾,庄重大方得体即可。
签证表照片与护照照片是同底版,尺寸和所需数量根据出访国家或地区要求提供,照片背后写中文姓名。(可参见www.51chuguo.cn)
6、填写个人情况表(区外办提供,此表可复印,关于“出生日期”一定要填写到日,“地址”一定要填写到门排号码)(样表见附件5)
7、 根据要求,出具派遣函、费用担保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可参见www.51chuguo.cn)
8、提供办理护照费用(据市外办收费要求收取),签证费(可参见www.51chuguo.cn)。
(二)随中央、外省市团组出访
1、提供中央、外省市组团单位出具的任务通知书复印件。
2、提供市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原件。
3、提供《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复印件,或因公出国(境 )人员备案表复印件(政审原件给中央、外省市组团单位)。
4、提供2张护照照片(照片背后写中文姓名)。
5、提供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 份)。
6、提供办理护照费用(据市外办收费要求收取)。
(三)随北京市属单位团组出访
1、提供北京市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2、提供《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复印件或因公出国(境 )人员备案表复印件。
3、持以上两份材料到区政府外办进行备案登记,办理领取护照和《因公护照(通行证)统一保管注意事项》通知单手续。
三、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材料和费用
(一)自组团组
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程序和所需材料与办理护照基本相同,可参照准备,通行证及签注费用据市外办要求收取。另需提供邀请信原件。
(二)随中央、外省市团组出访
1、提供中央、外省市组团单位出具的任务通知书复印件。
2、提供市政府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原件。
3、提供《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复印件或因公出国(境 )人员备案表复印件(政审原件给中央、外省市组团单位)。
4、提供2张护照照片(照片背后写中文姓名)。
5、提供出访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办理港澳通行证和签注费用(据市外办收费要求收取)。
(三)随北京市属单位团组出访
1、提供北京市政府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2、提供《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审查批件》复印件或因公出国(境 )人员备案表复印件。
3、持以上两份材料到区政府外办进行备案登记,办理领取港澳通行证和《因公护照(通行证)统一保管注意事项》通知单手续。
四、由区外办通过市外办内部网先将其出访材料信息向市外办出入境管理处进行上报,然后自动生成《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样表见附件6)和《申请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样表见附件7),由区外办领导在表中“局级单位外事部门意见”处签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由护照签证专办员负责向市外办出入境管理处申办护照和签证(通行证和签注)手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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