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区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区审计局把此项工作列入重点,一是对铭嘉公司、振邦承基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资金和南口镇工业用地项目土地一级开发建设资金实行定期审计,上半年通过对三个公司支付的拆迁征地补偿款、大额工程款、施工单位项目工程款使用情况及政府融资资金收支情况的核实,抽查,对存在不规范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进一步规范了其内部控制、合同管理等基础工作。二是根据沙河巩华城北区和回龙观镇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资金量大、涉及面广等特点,首先,局长郭自成把两个镇作为定点工作联系户,通过定期走访,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资金监管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其次,社会中介组织长期驻守开展日常审计,同时,选派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作为项目资金监管小组成员,与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对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全省各地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发展抓项目、改革抓企业、保证抓党建”的精神,始终将项目建设作为加快经济发展的第一要务来抓,通过上下的共同努力,在项目建设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纵观过去在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方面,还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主要反映在:
一是在项目管理上,项目的提出、申报、论证、立项和资金的争取都是由各项目申请单位自行组织进行的,而上级很少有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对项目的提出、论证、申报以及实施和监督,缺乏整合力,造成了项目小而散,缺乏大项目。
二是在资金管理上,由于项目是各项目申请单位(乡镇或单位)组织争取的,财政部门只能将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如数拨付到项目争取单位,具体由争取单位来实施项目和管理资金,因而不仅造成项目资金分散难以集中使用和管理,同时给财经监督检查带来很大困难,甚至出现监控脱档,致使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项目资金管理报账大多数在项目实施单位,由于基层单位财会人员业务素质所限,往往存在账务设置不规范、科目设置不科学、核算不准确的问题。四是没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项目申报自筹资金验资承诺制度,致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出现自筹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及时到位,不仅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而且形成了大量的资金拆借和拖欠问题,给项目资金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五是由于项目多而杂,分布面比较广,财经监管工作难以渗透到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缺乏有效的财经监管。 对此,笔者经过几年的观察、思考和探索,认为在项目管理上,特别是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一是要严把项目论证上报关。项目初始不管是哪一级、哪个单位提出的,都必须经过地方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根据本地具体实际,综合各方面因素,对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提出初审意见,如认为有必要进行论证,再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进行科学系统的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然后按照管理程序上报争取上级审批立项实施。二是要严把自筹配套资金验资承诺关。地方项目主管部门不仅要负责对决定上报的相关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效益评估,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申请单位在提出项目申请时承诺的自筹配套资金进行验资,自筹资金拥有量符合项目自筹资金数额的,形成验资报告,并由项目申请单位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后,方可按申报程序上报审批立项审批。否则,不予上报。三是要严把资金拨付报账关。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县级财政部门拟设置项目资金报账会计,制定项目资金集中报账管理办法,一旦项目被上级审查批准立项,并下拨了项目建设资金,项目实施县的财政部门应该严格依据本地项目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论证申报资料和上级的立项批复以及实施单位配套资金承诺书,首付给项目实施单位该项目总造价格30%的工程实施周转金,以保证项目开工建设之需。之后可按照项目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程形象进度依次报账、拨款、进行核算。这样既可避免项目资金的挤占挪用,又可使财经监管溶于项目建设的各个环节,以保证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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