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民族文化产业首先是民间自发兴起的。1986年,纳西族的宣科先生开始用现代商业手段运作纳西古乐,使纳西古乐成为世界知名的丽江民族文化品牌,产生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世纪90年代以后,丽江加大了对外开放、旅游支柱产业建设和民族文化保护的步伐,丽江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奋斗目标。“九五”期间,将民族文化资源作为旅游业深度发展的支撑,把民族文化产业建设成支柱产业,其财政收入达到地方民族文化产业建设成支柱产业,其财政收入达到地方财政收人的1/3。1996年“2·3”地震后,丽江市政府筹资5860多万元(其中世界银行贷款3360万元),恢复了明代丽江木氏土司衙署,并将其作为“丽江古城博物院”对外开放。世界银行行长沃尔芬森专程到丽江考察后认为,这一项目是中国使用世界银行贷款的示范项目,增强了世界银行投资中国文化项目的信心。
随着丽江旅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民族文化产业效益的日渐显著,群众的文化产业意识不断增强,许多有识之士先后通过不同方式参与民族文化产业开发。1998年,“东巴宫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把东巴乐舞和纳西族歌舞推向市场。2001年12月,通过市委、市政府牵线搭桥,“丽江地区民族歌舞团”与“深圳能量实业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合作组建“雪山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近800万元编排上演了大型民族服饰、民族舞蹈诗画《丽水金沙》,累计演出360场,观众达8万多人。目前,丽江家庭作坊或传统的“前店后家”式的民族文化工艺品市场(不含饮食业),年营业收入高于5000万元。以开发民族文化资源为主、已成规模的民族文化产业企业有十多家,形成了以演艺业为主,兼有图书出版、音像制作、饮食、手工艺、博物展览、风情领略的民族文化产业群体。
民族文化产业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打造民族文化品牌和民族文化产业品牌。1997年12月,丽江古城申报世界遗产成功,有力地推进了丽江的民族文化保护和民族文化产业开发工作。从1996年地震后恢复重建开始,丽江努力破解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的两难问题,经过艰苦的实践和探索,形成了保护、继承、利用、开发的良性循环体系。2001年5月,在丽江召开的第五届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年会上,中外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把丽江民族文化保护、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与旅游产业建设相互促进的经验誉为“丽江模式”,并在亚太地区推广。2003年9月,“三江并流”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东巴文献古籍”申报世界记忆遗产成功,使丽江在1995年-2003年短短的9年中拥有了三项世界遗产“桂冠”,丽江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更加广阔。2003年5月,中央领导同志考察丽江时,充分肯定了丽江文化产业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破格将丽江列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
通过大胆实践,丽江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自然资源开发与文化资源开发相结合、民族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打造出丽江古城、东巴文化、纳西古乐、《丽水金沙》、摩梭风情、茶马古道、《印象丽江》等民族文化精品,民族文化产业建设基本形成规模,丽江已经成为中国西部极具吸引力的文化品牌和旅游品牌,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旅游目的地。
经过20多年的努力,文化需求以及由它带动的消费成为丽江经济文化发展的新空间,文化娱乐业、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等产业及其产品所构筑的品牌体系,正在成为丽江全方位发展民族文化产业的强大推动力。总结丽江民族文化产业建设的实践,其经验主要有:
观念要创新。经过多年实践,我们认识到:要发展文化产业,必须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的前提下,转变把文化装进象牙塔里存放起来,把文化和经济割裂开来的落后观念,树立“文化就是财富”的观念,努力探索民族文化市场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实现文化自身的经济价值,推动丽江的经济社会发展。
政策要创新。一是调整相关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对民族文化事业和民族文化产业的投入。各级政府集中财力,有计划地分批分期建成一批重点公共文化工程。二是制定各种资金筹集政策,筹集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民族文化产业建设项目的贴息或补助,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和社会投入。设立民族文化保护专项经费,用于民族文化保护区的保护与开发。三是制定相关鼓励政策,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四是制定扶持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税费优惠、减免政策,保护和激发人民群众兴办民族文化产业的热情。
体制要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民族文化产业体制,形成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文化企业制度,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丽江的纳西古乐会、东巴宫、雪山演艺公司,以及其他民族文化产业企业,都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来的,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作规范,能够独立承担现代企业的权责。更多的民间作坊和民间工艺,则属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的范畴,完全没有“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的体制上的困扰,符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机制要创新。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政府管理文化的传统方式也相应有所改变。世界贸易组织将文化纳入“服务贸易”范畴,列入这一范围的文化活动必须进入产业化运作范围。为适应这种情况,一方面降低门槛,放宽市场准人,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独资或合资兴办国家政策许可的各种民族文化产业,另一方面通过宏观调控,积极有效地保护市场竞争力较弱而民族文化色彩又较浓的民族文化经营者,为其保留足够的发展空间。
手段要创新。积极探索高新技术与民族文化产业有机结合的方法和途径,使丽江的民族文化资源借助邮品、光盘、宽带网络、印刷等载体得到有效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与此同时,我们还十分注意吸收外来的优秀文化成果,创造性地培育具有丽江特色、丽江风格和丽江气派的民族文化产业。
资源要保护。历经岁月的剥蚀和外来文化的冲击,丽江的民族文化面临严重的生存危机。从 20世纪20年代起,许多民族文化遗产就屡遭掠劫,比如东巴经书,就有不少流失海外。随着现代生活的多样化和丰富化,许多民间习俗正在减弱甚至消亡。随着建设进程的加快,一些文物得不到有效的抢救和保护。为了确保民族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打牢民族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根基,丽江各级党委、政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民族文化保护教育,使“拥有一种民族文化就拥有一个世界”的新观念深入人心。
市场要开拓。在实践中,既着眼于国内市场,又努力开辟国际市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不断拓展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千方百计提高民族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国际竞争力与影响力,向世界展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无穷魅力,展示现代丽江生机勃勃、充满青春活力的文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