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毛主席最后发言说:赞成陈云同志的报告。征粮的布置推迟一个月。这也是要打一仗,一面对付出粮的,一面对付吃粮的,不能打无准备之仗,要充分准备,紧急动员。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说过农民一切都是好的……毛主席在发言提纲的手稿上还写了这样一些内容:“和‘余粮收集制’的不同”;“所谓‘保护农民’的错误思想,应加分析和批判”。
文章摘自《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 作者:薄一波 出版:中共党史出版社
据我了解,陈云同志在1951年底,就酝酿过粮食统购问题。由他主持起草,用他、李富春同志和我三人名义,于1952年1月15日向中央作的《1952年财经工作的方针和任务》的报告中提出:“由于今后若干年内我国粮食将不是宽裕的,而且城市人口将逐年增加,政府还须有粮食储备(备荒及必需的对外贸易),因此征购粮食是必要的。只要使人民充分了解征购意义,又能做到价格公平合理,并只购农民余粮中的一部分,则征购是可能的。目前先做准备工作,在1952年夏收时,采取合作社动员收购和地方政府下令征购的方式,重点试办,以观成效。如试验成功,即于1952年秋后扩大征购面,逐渐在全国实行。”(《陈云文选》第2卷,第160页)这里的“征购”,就是后来所说的统购。由于一些地方同志感到这个问题事关重大,希望从缓推行,中央在1952年实际上没有进行试点。
1953年上半年,粮食供销矛盾进一步加剧,毛主席要求中财委拿出具体办法。这时,陈云同志因病在外地休息,财委工作由我主持。我组织粮食部和中财委粮食组的同志共同研究,草拟了《粮食收购办法》、《粮食计划供应办法》、《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办法》和《节约粮食办法》。《粮食收购办法》里,没有提到征购,那是考虑到农村工作人员和农民可能难于接受。提出的方案是:除依法征收公粮外,有选择地实行余粮认购法、结合合同收购法(即订合同用工业品换粮食)、储粮支付货币法(即按储粮时牌价将款存入银行保本保值并计息)、预购。几个草案经中央初步审阅后,于6月15日提交正在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粮食组讨论、修改。7月下旬,财经会议后期,陈云同志回到北京。会议结束后,他立即拿出很大的精力继续这项研究。这时,汇总起来,共提出了八种方案。经过反复对比筛选,其中七种被否定了。这七种是:
只配不征。即只在城市搞配售,农村不征购。这种办法所以不行,是因为农民看到城市搞配售,他就会有粮不卖了。
只征不配。只在农村搞征购,城市不配售,还是自由市场。结果可能会边征边漏,农民会拿交征购粮所得的钱,到城市里从粮食公司再把粮食买回农村。
原封不动。即继续自由买进,自由卖出。这样做,困难会日益加剧,结果必乱无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