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在发言提纲的手稿上还写了这样一些内容:“和‘余粮收集制’的不同”;“所谓‘保护农民’的错误思想,应加分析和批判”;“大员下去”;“城市节约问题(苏联曾在大城市每人每天只配5两),我国应为老秤10两新秤12两”;“一切必要配售的地方均应配售”;“过渡时期社会主义体系构成的两个重要分支部门:私人资本——国家资本主义;小私有制农民的征收、征购。主体——国营工业:一翼——国家资本主义;又一翼——农村的互助合作和粮食征购制”;“价格应从长远计算,不要城乡同时紧张”。这里提出的“过渡时期社会主义体系构成的两个分支部门”,把粮食征购和互助合作合称为改造个体农业的一翼,反映了毛主席当时对我国私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所作的理论思考。
这次政治局会议还通过了召开全国粮食紧急会议的通知。通知指出:“从根本上找出办法来解决粮食问题,是全党刻不容缓的任务。”通知还规定华东局谭震林同志,中南局李先念同志,华北局刘澜涛、刘秀峰同志,西南局李井泉同志,西北局马明方同志必须参加会议。
10月10日,全国粮食会议(对外名称未用“紧急”二字)召开,陈云同志作报告,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长邓小平同志讲话。
陈云同志在报告中,详细分析了粮食购销形势,对八种方案的可行性逐个作了说明,然后指出:现在只能实行农村征购、城市配售之一法,其他的办法都不可行。陈云同志说:如果大家都同意这样做的话,就要认真考虑一下会有什么毛病,会出什么乱子。全国有26万个乡,100万个自然村,如果10个自然村中有1个出毛病,那就是10万个自然村。逼死人或者打扁担以至暴动的事都可能发生。农民的粮食不能自由支配了,虽然我们出钱,但他们不能待价而沽,很可能会影响生产情绪。“我这个人不属于‘激烈派’,总是希望抵抗少一点。我现在是挑着一担‘炸药’,前面是‘黑色炸药’,后面是‘黄色炸药’。如果搞不到粮食,整个市场就要波动;如果采取征购的办法,农民又可能反对。两个中间要选择一个,都是危险家伙。”(《陈云文选》第2卷,第208页)两害相权取其轻。选择农村征购、城市配售办法,危险性可能小一点。
小平同志在讲话中着重论述了粮食统购统销对巩固工农联盟,对国家有计划经济建设的关系。
经过讨论,大家同意中央的决策。
10月13日,陈云同志作会议总结,传达了毛主席的一些新的意见:农村的征购面,今年控制在50%左右,而重点又是这50%中的50%,即占农村总户数25%左右的余粮较多的户;“征购”、“配售”的名词可否改一下?因为日本人搞过这个事情,这两个名词很吓人;征购要照顾农民的需要,不要把余粮都收走,还要留点给他;今冬明春农村工作仍然以生产为中心,粮食征购在春节前基本办完;要特别注意做好落后乡的工作。关于名称问题,陈云同志说,粮食部长章乃器先生主张将“配售”改为“计划供应”,我们何不再将“征购”改为“计划收购”,简单地说,新的粮食政策合起来就叫“统购统销”。
这一天,小平同志受毛主席委托,也再次到会讲话,中心是讲粮食问题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关系。他说:从今年3月以来,毛主席主要是做了一件事,即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昨天晚上,毛主席交待,要我再跟大家讲一次,让同志们弄清楚一个道理,就是讲粮食征购一定要联系过渡时期总路线去讲。李井泉同志告诉我,四川试点,农村干部对征购抵触情绪很大,这些有抵触情绪的干部,主要还不是基层干部,而是县、区两级干部(后来查明,省部级干部中也有)。你讲征购不联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就无法使全党同志赞成这个东西。
党的决策工作,是一门很大的学问。今天我们仍不能说对这门学问已学习和掌握得很好了。但是,我觉得当年党中央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制定,却为我们立足实际,正确地进行决策提供了一个范例。无论在决策的程序,还是在决策的方法上,都留下了一些可贵的经验与启示。这在陈云同志的报告、小平同志的讲话和毛主席的发言中都有体现。从决策程序上说,党中央和毛主席首先责成主管部门中财委全面考察情况,提出解决粮食供销问题的方案、办法,然后召开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并多方征求党内外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确实是慎之又慎的。从决策方法上说,不仅提出了八种方案和办法,而且逐一条分缕析,反复论证,反复比较,论证可行性,比较得与失,最后确定统购统销为可行政策之后,还要陈述利弊,指明利是什么,弊在哪里,让大家思想上早做准备。确实是既唯物又辩证。这种民主的决策程序和科学的决策方法,我以为至今仍值得我们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工作中,认真加以效法和发扬的。在决策的实践中,事事要求万全之策、万无一失,自然是不现实和难以办到的;但是,只要循此程序和方法去做,减少失当之处,防止和避免大的失误,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