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当时,队长让干什么就得干什么。”钟枚生说,他没有任何迟疑,3个人一起挑出了几百斤粮食。这些粮食的去向,是“草堆里,到处放”。他被判了十年。审判是在食堂举行的,旁听者都是社员。钟枚生说,当时,他还有一个辩护人,那是和他一起做过基干民兵的村民,“他们安排的,完全走过场。”
钟枚生举着让他悲喜交集的无罪判决书。(摄影:倪志刚)
本文摘自:红网,作者:倪志刚,原题:《沅江农民因集体偷粮获刑十年 无罪判决迟到25年》
35岁的钟天安,一辈子也不能忘记父亲钟枚生见到无罪判决书的那一刻:浑身发抖,十多分钟里一句话也说不出,眼泪直流。
50年前,益阳沅江农民钟枚生被以集体偷粮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50年后,一直申诉的他,偶然间看到了25年前的无罪判决。
“人生有几个50年?人生有几个19岁?”2011年7月21日,钟枚生面对记者,压抑着痛苦发出追问。
他今年69岁,这辈子大部分时间,都生活在“劳改犯”的阴影里。
针对这一情况,沅江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查了案卷才能给予回复。钟枚生的律师说,钟枚生已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本报记者倪志刚沅江报道
1因粮获罪
沅江共华镇宪北村,是洞庭湖区围湖造田形成的村落。50年前,那里叫赤山公社宪成大队。
1942年,钟枚生出生于此,雇农后代。不到17岁,他已成家。
他是大队的基干民兵(基层骨干民兵)和仓库保管员。
1960年,对中国来说是一个特殊年份,正值“三年自然灾害”期间,全国大面积缺粮。钟枚生和其他农民一样,都在大食堂里吃饭。
很多钟枚生的同龄人,都在回忆中提到“饿”字。洞庭湖畔是湖南乃至中国的粮仓,沅江正是洞庭湖的核心地带之一。即便是这样的鱼米之乡,在1960年,粮食短缺问题也非常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