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是当大官的态度。陈云说,当大官就要注意当的官是什么性质的官?对于革命全局的利害关系多大?这一点要考虑。再就是担任这个官配不配?在参加了中央以后,老实说,那时认为中央委员还容易当。其实,中国有四万万五千万人口,共产党中央就是决定四万万五千万人的命运,责任这样重大,搞得好那就对得起老百姓,搞得不好,那就要死人,可以死几万人、几十万、上百万的人,可以把革命推迟几十年。现在想起来,这样的担子在身上真要汗流浃背,这是一个大教训。一个人做了大官之后,切记自己担子有多少重,要估计这个担子好挑不好挑,自己有多大本领就是有多大本领。不要挑了担子,做了大官,就把自己弄糊涂了。
接着,陈云又总结了七年组织部长期间的两条教训。一条是叫做自由主义,一条叫做没有群众路线。自由主义在什么地方?他说:“我是管干部的,干部是活的,要看干部的思想意识,哪些东西对党有害,哪些东西对党有利。我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尽到责任。”至于群众路线,在审查干部中学会了,这是一个法宝。其实很简单,人多能成事,一个人只有两只眼睛,只有两只耳朵,后面、左面、右面都看不见,为什么不让大家来搞,特别是负责干部来搞,只有大家起来搞才能搞好,这是一个教训。
在中共七大前,中国共产党一直在摸索正确的发展道路,通过六届全国党的代表大会和具有转折意义的遵义会议,党才从右倾机会主义、“左”倾盲动主义的阴影中走出来,迎来了胜利的、团结的中共七大。在决战前夜这样一个重要时机,陈云认为:“如果我们的同志都把心摆得非常正,非常实事求是,毫无个人主义,可以抵得十万军队,一百万军队,这是无敌的力量。”因此,陈云在七大上的检讨,不仅反映出他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更反映出他对工作的深谋远虑。那就是要讲真理,不要讲面子,不仅要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还要开展深刻的自我批评;不仅要认识到实事求是的重要性,还要学习掌握辨别是非的方法。
“辽东土改工作中的错误主要由我负责”
1948年3月29日,东北局专门召开重点总结各地土地改革工作的省委书记联席会议,陈云出席这次会议并认真检讨了辽东土改中出现的“左”倾错误。他说:“辽东土改打击面宽了,南满分局有责任,主要责任在我。”十几天后,陈云郑重地向中共中央写了一份检讨报告,陈云再次坦诚地说:“土改工作中的错误,主要由我负责,因我是负责指导土改的。”
原来,陈云就任南满分局书记和军区政委后,将土改运动视为巩固和发展南满的重要条件,领导南满军民一边战斗,一边在新收复地区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在土改运动开展3个月后,中央公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将一切土地加以平均分配。在研究贯彻全国土地会议精神的过程中,土改运动开始侵犯富裕中农的利益,在11月以后出现了“左”倾偏向并在1947年12月和次年1月达到高潮。“左”倾错误主要表现为“阶级划分不清,没有巩固地团结中农,对佃富农与旧富农不加区别,许多地方把富农与地主一样对待,保护工商业的政策没有严格执行,以及一度打风盛行,犯了很多‘左’倾错误。”
尽管《中国土地法大纲》中已经有了许多“左”的规定和偏向,尽管“左”倾偏向泛滥时陈云已经离开辽东,但是,陈云还是认真地进行了检讨。
陈云这样写道:出现错误的原因,就在于对七个问题的认识含糊不清。
一、对于贫雇农翻身,在现阶段只能翻到什么程度,没有明确的恰当的认识。现在看来,分了地主、富农多余的土地和牲口以后,基本上已算翻身了。至于牲口还不足等等,只能在以后发展生产中逐步解决。否则,必然打击太多,孤立自己。
二、只看中农对土改犹豫观望的一面,没有充分认识坚定地团结中农的必要,分了富裕中农的牲口,又侵犯了其他中农。这种做法,贫雇农经济上所得不多,政治上损失甚大。
三、没有研究富农剥削剩余劳动量的大小,以为凡雇长工者都是富农。当时不知剥削部分只占其总收入百分之二十五以下者应划为中农。因此,误划许多中农为富农。对佃富农,则偏看其二地主性(转租地主土地),他们在乡村中政治地位甚高,牲口又多,因此与旧富农大体上同等对待。
四、在工商业政策问题上产生混乱的原因,在于未彻底认清保护工商业、发展经济,无论对城市和乡村,对工人、城市贫民和农民,对支援战争,都是有利无害的。
五、在打人问题上,当时没有认识到,农民打恶霸虽属正义,但群众运动中人多手杂,打风一开,就会乱打,其结果必然祸害百出。以法庭来处罚应惩之恶霸,既可避免乱打,又可为农民伸张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