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995年,以耿谆为首的11名受害者,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鹿岛建设公司提起诉讼。2000年11月,双方达成和解: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作为事件的赔偿金。
现在,和解事件已经过去十年,只有500多名劳工及家属得到了赔偿金,这笔赔偿的余款究竟如何使用?一切依然是谜。
本文摘自《法治周末》2011年10月18日第5版,作者:郭绪,原题:《花冈事件5亿日元理赔金去向成谜》
1995年6月28日,耿谆等11名原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战期间,他们被迫工作的鹿岛建设公司,对其进行赔偿。这成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第一案。
历时十年,通过在日本诉讼的方式,耿谆等11名原告最终得到了和解结果: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作为事件的赔偿金。
然而,十年过去了,986名应享受赔偿金的劳工中,只有500多名劳工及家属得到了赔偿金。这笔赔偿的余款究竟是如何使用的?一切依然是谜。
二战时期,侵华日军强掳4万多名中国人到日本充当劳工,其中986人被送到日本秋田县花冈中山寮集中营,为“鹿岛组”(今日本鹿岛建设公司)做苦工。
他们在日本每天工作达16个小时,中国劳工遭受了非人的虐待。因不堪忍受繁重劳动和残酷折磨,1945年6月,劳工大队长耿谆发起了花冈劳工大暴动,当时该事件震惊世界。
1995年,以耿谆为首的11名受害者,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鹿岛建设公司提起诉讼。2000年11月,双方达成和解: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作为事件的赔偿金。
现在,和解事件已经过去十年,只有500多名劳工及家属得到了赔偿金,这笔赔偿的余款究竟如何使用?一切依然是谜。
负责监管该项赔偿金的中国红十字会相关工作人员解释,他们是按照国家财务规定、中国红十字会财务规定,依照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进行使用,并接受着国家审计署的审计。
但这一说法遭到了多位知情人的质疑。有人称,这钱肯定是花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