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增量法
面对严重的粮食危机,为了办好公共食堂,保障人民的最低生活,渡过难关,各级组织想了不少办法。1960年5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在农村中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农村基层干部中进行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教育活动,要求全国各级组织和全体干部接到这个通知后,立即贯彻执行四项规定,其中第一条就是:“从中央委员起,凡到农村人民公社去检查工作、了解情况的各级干部,和参加现场会议的人员,必须一律到公共食堂同群众一起吃饭。”
同一天,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劳动力安排的指示,重申了劳逸结合的方针,要求在农村实行平时工作8小时、学习2小时制度,农忙时即使延长工作时间,也必须保证睡眠8小时,吃饭休息4小时,不能少于这个时间。提出各地要将休息时间也和劳动时间一样,作为任务来遵守,不得违犯,违犯者必须受到批评直至处分。也就在这一天。中共中央还发出了关于做好粮食分配工作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一年抓三次农村生活的安排,即夏收、秋收时各抓一次,青黄不接以前抓一次。一点不能疏忽大意。安排粮食还必须与办好公共食堂结合起来,帮助食堂种菜、养猪、做酱、做醋、腌咸菜、晒干菜等,使食堂能解决油盐菜柴的供给。在一天之中发出三个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文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多见的。
8月10日,中共中央又发出《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提出要积极办好公共食堂,坚持计划用粮,反对秋收到手多吃多用,反对浪费:继续实行口粮以人定量、指标到户、粮食到堂、凭票吃饭、节约归己的制度。奖励社员节约粮食,还要求食堂种菜、养猪等等。
针对农作物大面积受灾、减产严重的情况,中共中央于9月7日决定压低农村和城市的口粮标准,要求淮河以南直至珠江流域的地区,维持平均每人全年原粮360斤。遭灾的地方应更低些。在丰收的地方,在完成原定外调任务和支援灾区而增加的粮食外调任务后,还有余粮,口粮标准可以提高到380斤,但最多不能超过400斤。淮河以北的农村口粮标准,应压低到每人每年原粮300斤左右,在东北等一些高寒地区可以适当高一点,而各省的重灾区,则应压到平均300斤以下。中共中央还指示各地结合农村“三反”,杜绝社队干部和他们的家属亲戚营私舞弊,多吃偷吃粮食,切实保证农村每一个人都能吃到他们应得的一份口粮,取消社队干部小灶,干部均在公共食堂入伙。
196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转发了全国财贸书记会议《关于坚决做好秋冬粮食工作的讨论纪要》,这个纪要将中共中央有关安排好人民生活、办好公共食堂的指示,总结为“低标准”、“瓜菜代”、办食堂、管粮食、劳逸结合五条方针,要求将“低标准”与“瓜菜代”有机结合起来,推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在实行“低标准”的同时,大搞瓜菜和代食品。
从上述一系列的指示中可以看出,中共中央对农村农民生活和办好公共食堂不可谓不重视,不可谓不关心。但是,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一面搞“低标准”(实际上各地的口粮几乎都低于中共中央规定的标准),一面又要求办好公共食堂,抓好社员生活,本身就是一件难以协调之事。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各地公共食堂几乎同时在“粮食增量法”上做起了文章。
1959年8月18日,河南省鲁山县张官营公社党委给鲁山县委送去一张喜报,全文如下:
县委:
张官营公社于8月14日创造了一斤玉米蒸五斤馍的经验,全公社已经推广。创造的经过是:把玉米煮到五六成熟时捞出,晾半干后磨面,过细箩,出面率为118.3%。再以六分之一的面加水煮成饭糊,和下余六分之五的面一起搅匀,装茏蒸熟即成。每斤玉米平均蒸馍五斤一两九钱,比旧做法产量增加两倍以上。这是不动镰刀的大增产,并具有许多好处。特报喜,请验收。
张官营公社这一“创造”,不啻给正为粮食问题而发愁的鲁山县委带来一条特大喜讯。不过,对于这“不动镰刀的大增产”,鲁山县委还是有些将信将疑,为了探明真相,便派了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去张官营考察“一斤玉米蒸五斤馍”的情况。农工部长到现场后,除了听取汇报、现场察看外,还和创造这种蒸馍法的炊事员、管理人员进行座谈,并亲自动手用15斤玉米做了试验,照新的蒸馍法,15斤玉米蒸出了65斤馍。这次试验虽然没有达到一斤玉米五斤馍,“但是质量很高”,“如果把面磨得再净一些、细一些,做的技术再熟练一些,一斤玉米蒸五斤馍是完全没有问题的”,农工部部长马上向县委报告:报喜成果属实,试验成功,应大力推广。
鲁山所在的许昌地委得知这一消息后十分重视,马上在电话会上向全地区推广了这个“先进经验”。
张官营公社顿时引来了众多来自县内外的“取经”者,河南省委、许昌地委和鲁山县委三级生活福利办公室,会同河南省粮食厅,成立联合考察组特地前来考察。9月24日,《河南日报》报道了张官营公社的“先进做馍法”,并立即在河南全省引起了强烈反响。开封地委马上召开全地区电话会议,号召全区迅速组织试验。许昌地委更是积极,从10月1日至3日,先后指定40个食堂进行重点试验。河南省生活福利办公室也在鲁山召开现场会议。接着,洛阳地区和汝阳、唐河、滑县等县也迅速组织试验推广。结果,“这一先进经验推广以后,各地社员的生活普遍有了显著改善,并且比过去节约了更多的粮食”。汝阳县使用新法做馍后,全县每个食堂每天能吃到两至三顿馍,推广这一技术仅一周时间,全县即节约粮食19.5万余斤。唐河县则有1003个食堂由于使用了这一做馍法,由原来的一天只能吃一顿馍提高到了一天吃两顿馍、一顿面条。
鲁山创造出“先进做馍法”后,新乡地区的清丰县如获至宝,不遗余力地加以推广。该县生活福利部部长带领一批炊事员不顾路途遥远,前往鲁山参观,回来后县委立即派出三个干部专抓此项工作,并很快试验成功。而且迅速在全县范围内推广。清丰县委对这一做馍法总结出了五大优越性:一是增加馍产量。节约粮食,能保证社员吃饱、吃好。据全县2304个食堂10天的统计,节约粮食150843斤;二是味道鲜美,易于消化,耐饥,身体健康;三是减少了面粉加工任务,节约了劳力、畜力,促进了生产发展:四是打破了玉米只能做窝窝喝糊糊的老陈规,提高了利用率:五是有力地打击了“右倾保守”思想,进一步树立了敢想、敢说、敢于大胆发明创造的思想。
清丰县这一先进经验刚开始推广时,有“右倾保守思想”的人表示怀疑,说一斤玉米做五斤馍不过是多兑了几斤水,有人甚至认为这是胡说八道,也有炊事员因操作复杂不愿使用新法做馍。为了改变这种局面,清丰县委采取了“书记动手,突破重点”的办法,在学习鲁山经验的基础上,召开全县公社副书记、大队和生产队党支部副书记以及炊事员、管理员现场会议,全县在10月份用半个月的时间,召开现场会334次。终于克服了“右倾保守思想”。同时。还广泛宣传一斤玉米五斤馍的“科学道理”,说是玉米经过几次加热处理后,引起了化学变化、化学反应和胶化作用,不是单纯加水,而是由于“扩大了分子,增加了营养”。清丰县还组织了300名技术骨干巡回指导各食堂学习这一做馍法,并开展竞赛评比。如此这般之后,“消除了怀疑,鼓足了干劲,推广了鲁山经验,公共食堂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从而吃得饱,吃得好,吃得省,社员们的干劲更高昂,情绪更饱满”。
1959年10月24日,河南遂平县委生活福利办公室向全县各公社党委、大队党总支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和积极推广“粮食食用增量法”先进经验的通知》,其中介绍了玉米、谷子、大米、麦子、黄豆、杂豆、豆子与红薯混合、红薯、玉米心等十种粮食食用增量法的操作规程。将其中的几种增量法介绍如下!
——玉米增量法。增量方法有二:一是先把玉米洗干净放在锅内煮至五、六成熟后捞出晒干,然后磨成玉米面,在和面时先拿出日分之一的面掺上少量的水,搅成稀糊,倒进比做饭用面五倍的水,煮成面糊。再把面糊倒出放凉,与剩下的四分之三面放在一起搅匀。加上适量的苏打粉上笼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