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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改革开放30年:山东奏响和谐新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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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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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山东能保持长久的和谐稳定局面,一方面,山东是儒家思想的发源地,和谐、诚信、仁爱的传统文化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得益于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山东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持续长久、和谐稳定的外部环境。”中华孔子学会会长、北京大学教授汤一介这样评价。
正如这位著名学者所言,和谐稳定,既是山东人民企盼的生活愿景,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努力追求的目标。
“平安山东”享誉四方
没有稳定的局面,改革开放的航船就不可能平稳前行,也就没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祥和,山东的决策者对此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
上世纪80年代初,“文革”带来的暴力倾向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出现了“犯罪井喷”。山东的形势也不容乐观,大量刑事犯罪案件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和改革开放进程。
1983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顺应人民群众的要求,我省进行了为期3年的“严打”斗争,有力地扭转了社会治安的混乱局面。
“严打”是在社会治安处于非常状态下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80年代后期,我省开始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文化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良好效果。90年代后期到21世纪初,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基层“创安”活动,为积“小安”成“大安”,实现由一个个基层单位、乡镇、县区的平安升级、扩展为更大范围的平安,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可能。
2004年,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作出了《关于建设“平安山东”的决定》。“平安”已远远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治安稳定,它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方面,力图把山东建成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同时,不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调解网络,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和小事不出村(单位)、一般问题不出镇、大的问题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要求,认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各地还陆续开通了市长、乡镇长公开电话以及网上信访、媒体热线等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把大量不稳定因素化解在了基层、内部和萌芽状态。
经过4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全省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群体性事件、非正常到省上访、安全事故五项衡量社会稳定的指标连年下降,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6.4%,比全国平均高3.1个百分点,在全国综治考评中连续四年名列前五。
2005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来山东视察时专门指出,山东的民主法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特别是“平安山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从“严打”到“综合治理”到“平安山东”建设,30年间,山东打造稳定环境的决心坚定不移,措施、方法越来越法治化、人性化、科学化,为保持大局持续长久稳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环境。
基层民主建设的“山东实践”
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打造和谐干群关系,是山东确保和谐稳定的一剂良方。
30年来,我省走过了从“简政放权”到村级事务“四民主一公开”,从村委会、“小巷总理”直选到试点公推直选乡镇长的历程。从替民做主到让民做主,山东基层民主建设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有力地向前推进。
随着农村改革的日益深化,各种矛盾复杂纷呈,许多地方干群关系开始紧张。1989年,莱西建起12项村民自治制度,探索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群众监督”的村民自治路子。1991年,章丘县埠村镇埠西村全体村民举手表决通过了《村民自治章程》,在全国堪称首创。这一被称为“小宪法”的村民自治章程经过不断完善,逐步形成了“四民主一公开”的村级事务公开模式,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莱西经验”、“章丘经验”随即在全国推广。
民主、公开,使农民真正有了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能够在村级事务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他们以极大的热情参与农村建设,通过民主议政日、民主听证会等渠道,为村集体出谋划策,呈现出干群和谐谋大计、一心一意求发展的局面。
在城市,从2003年9月起,我省开始试行“小巷总理”直选,一改以往由政府指定候选人,再由居民小组代表从中选举的方式,城市居民人手一票选出自己中意的“当家人”。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城市社区实现了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一个个民主管理型、诚信文明型、服务保障型、平安温馨型、环境优美型、学习创新型的和谐社区在齐鲁大地崛起。
1994年6月,烟台市建设系统在全国率先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供水、供热、公共交通等10个与百姓密切相关的部门,向社会公布了各自的社会服务承诺工作目标、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投诉程序和投诉电话,并作出保证,达不到承诺将实行自罚并赔偿。社会服务承诺制将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纳入“阳光监督”,曾经习惯于看白眼的老百姓终于找回“主人翁”的感觉。1996年7月,中宣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召开烟台市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经验报告会,“承诺”成为当时社会最流行的词汇之一。
在典型的带动下,“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在全省蔚然成风,问计与民、民主评议、干部述职、首接责任制、公开市长局长电话、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各级党政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执政标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越来越融洽。2006年初,省委、省政府领导带头“开门纳谏”,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征求群众意见表300多万份,召开座谈会5万多个,走访群众80多万人,征求意见和建议60多万条。然后分级、分类、分行业认真梳理,一件件落实、解决。
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干春松认为: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相信人民、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的执政理念,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这种和谐干群关系的打造,为山东的长久和谐稳定奠定了扎实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
民生优先构建和谐
民生的保障与改善是和谐之源。在追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是山东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着力点之一。1984年,我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开始在新招工人中进行劳动合同制试点,并相应建立起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到1988年底,全省实现了对国营和县以上集体企业原有固定工以县市为单位的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到1991年底,全省又由县级统筹过渡到市地级统筹,提高了保障层次。
省政府1994年颁发的《关于加快建立全省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试行)》,标志着我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走上快车道。经过不懈努力,全省城镇初步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框架,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多层次、多形式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已初具规模。
民生的保障与改善,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关系社会稳定和谐与改革发展大局。从突出强调经济发展到高度关注民生,我省经历了发展理念的转变。2003年,山东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目前参合农民总数达5987.15万人,参合人数居全国第一位,提前一年全面建立了覆盖全省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5年,在全国率先启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2007年,又率先建立起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免费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保障体系。
过去以“闯关东”闻名的山东,始终没有形成外流的民工潮,这得益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得益于城乡统筹就业的服务体系和自由流动就业机制。2006年,我省建立了25个部门组成的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实施“西输东接”工程、“南下北上”工程和开拓境外劳务市场的“走出去”战略,仅2006年全省就新增159.2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民政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任振兴认为,山东的社会保障工作从早期的“应急之策”提升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期制度,从主要面对城镇转向城乡统筹、全民共享、无缝覆盖,已经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为全省的和谐稳定发挥了“减震器”和“安全网”的作用,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007年6月,省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在新起点上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的新目标,把“富民”“强省”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标志着发展理念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关注民生。
近5年来,山东财政投向教育、卫生、社保及就业的支出,分别达到了1378亿元、312亿元和840亿元,年平均增速超过了22%。2008年,山东省级财政再投92亿元,用于解决教育、医疗、社保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总量将比上年增加30%。
生活富裕安康,环境祥和安定,干部一心为民,保障坚实有力。“前瞻有望、后顾无忧”,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的山东人民,将一如既往地高奏和谐发展的凯歌,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征途上奋勇前进!
(记者 马景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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