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全市交通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激励交通行业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努力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衢州构建四省边际交通枢纽和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市交通局、团市委决定于2009年3月下旬至2009年4中旬开展2008年度交通行业市级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和重新考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交通行业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条件是: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50%以上,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集体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和服务规范;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一贯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服务,工程优质,诚实守信,在职业道德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方面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二、评选名额及申报方法
此次共评选表彰交通行业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10家左右。请各单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法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其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市级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及电子信箱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的自行公示。申报集体须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同时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市交通局、团市委将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进行命名表彰。
三、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认定
对已往获得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荣誉的集体,将结合本次评审认定工作进行重新考核认定,对不符合创建条件的将取消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已获得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荣誉的集体要按照要求填写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同时报送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四、其他事项
新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集体和参加复核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要于2009年4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衢州市交通局团委(所有材料都要附电子版),联系人:宋翔,联系电话:3032173。
附件:1.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2.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表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