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局、妇联、交通产业集团、市各基层单位:
近年来,全市交通行业广大女职工在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和交通行业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交通经济建设中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风尚,在构建和谐交通,力争“两个率先”中创造了突出的业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面推动交通行业优质服务上新台阶,无锡市交通局、无锡市妇女联合会联合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评选表彰“巾帼文明岗”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在全市交通行业开展评选表彰“巾帼文明岗”活动,旨在推出表彰和宣传一批优质文明服务、为我市交通行业做出一定贡献的班组,更好的激励广大交通女职工以一流的素质、一流的业绩、一流的水平积极投身我市交通建设,圆满完成本单位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发展无锡现代化的交通事业多作贡献。
二、评选范围:
以女性为主体的集体(科、室、班、组、队等)或岗位(岗、台、车、站、船、所、店等)。女性占50%以上,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1名女性,一般要求女性为3人以上(含3人)的集体。
三、评选条件:
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拼搏,乐于奉献,为深化改革、发展经济、稳定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⒉岗位成员的"四自"意识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受到公众的好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主要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在本单位、本行业处于先进水平,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⒊单位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整体工作计划,统一布置,定期检查,并能切实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努力为女职工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
⒋岗位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达标要求和奖惩激励机制。
⒌有明示于众的创建标志,岗位工作环境整洁卫生,美观大方舒适,各项服务设施齐全完备、功能完善、运转正常。
四、评选程序:
⒈各市(县)、区交通局、交通产业集团、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按照下达的名额,认真、及时做好推荐工作,并征求同级妇联组织的意见。
⒉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充实,主要事迹字数控制为1000字左右,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请于11月15日前报送市交通局工会。市交通局、和市妇联根据各申报单位的创建质量和水平,择优表彰、命名。
联系人:无锡市交通工会朱伟文
联系电话:0510—82740895
邮寄地址:无锡市运河东路100号
邮政编码:214031
附件:⒈无锡市交通行业“巾帼文明岗”申报表
⒉无锡市交通行业“巾帼文明岗”名额分配表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