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度交通运输行业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交通部 共青团中央文件 交体法发[2008]5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部直属机关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激励交通运输行业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努力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在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伟大事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决定于2008年11月下旬至2009年1月底开展2008年度交通运输行业全国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交通运输行业全国青年文明号的评选条件是:获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一年以上;35周岁以下青年占职工总数60%以上,主要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集体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本行业、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堆积和服务规范;能够弘扬文明新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创建活动,有明确的创建规划、细化的创建标准、醒目的创建标识、有形的创建载体;一贯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服务,工程优质,诚实守信,在职业道德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方面业绩突出、成效显著。
二、评选名额及申报方法
此次共评选表彰100个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请各单位会同省级团委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法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申报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从申报之日起将其自然情况、创建情况、申报情况、全国青年文明号监督电话及电子信箱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的自行公示。被推荐的集体须按要求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所有材料都要附电子版),于2008年1月5日前报交通运输部文明办(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818房间,邮编:100736,联系人:刘磊,电话:010-65292615,邮箱:jtbwmb@sina.com)。
交通运输部、共青团中央将对各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将全国青年文明号候选单位在中国青年报、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和中国交通运输部网站上进行集中公示,根据评审和公示结果,进行命名表彰。
附件:1.交通运输行业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0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章)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