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三个服务”,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部党组重大决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开展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示范窗口活动中成绩显著, 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被行业媒体或地方媒体进行过宣传报道,在行业有积极影响和示范作用, 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服务设施齐备。保证对服务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种与本窗口服务特点相适应的必要设施齐全,保养良好,运行正常,能满足群众的需要,有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病人的无障碍设施。有阅报栏、宣传橱窗、固定标语、业务宣传资料、意见簿或意见箱,设有饮水机、雨伞、常用药等便民利民设施。
(二)服务环境优美。环境清洁卫生,布置规整美观,文明提示标识用字规范,张挂位置符合规定,做到环境整洁卫生、净化美化,完善治理污染、保障职工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的设施和措施,促进行业发展与自然环境改善的协调同步。
(三)服务行为规范。职工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精神和服务意识强;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职工应知应会率达到90%以上;全面推行文明规范服务,有适合自身工作特点、简明具体、易于操作、便于考核的规范化服务标准和保证措施,职工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程,仪表举止文明,用语规范,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四)服务秩序优良。经常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提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职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纪律,按操作规程办事,秩序井然有序;各项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得力,无各类安全事故隐患;注重对服务对象的文明提示,倡导遵章守纪、文明礼让、友爱互助,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五)管理方法科学。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根据窗口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措施有力。领头人政治性强,业务上精,能够自觉带动窗口开展创建活动;有健全的员工守则、岗位行为规范、岗位责任制和考核机制,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成果,改进交通管理、服务手段和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逐步实现全行业生产、管理和服务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工作、群众评议行风、消费者投诉举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等途径和方式,形成了有效的社会监督制度。
(六)服务措施有力。从业人员仪容仪表能体现行业特色和文明服务的要求,持证上岗,挂牌服务。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推行适合窗口特点的便民措施。结合实际,推行承诺制、公示制、首问负责制、监督机制等工作制度,做到岗位职责公开、办事内容公开、服务规范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设有服务热线或投诉电话,群众投诉方便,并严格考核,奖罚兑现。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成果,改进服务手段,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七)服务信誉良好。各项服务措施落实,无失信行为,服务质量在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中有较高的满意率,达到 80%以上。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和来信来访,及时做好调查处理、调解纠纷、化解矛盾的工作。
(八)行业风气良好。 党政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清正廉洁,务实高效,依法行政,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建立健全城市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从业人员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文明服务, 自觉抵制、纠正和克服各种行业不正之风, 未发现 冷、硬、顶和吃、拿、卡、要现象和不 守信用行为, 单位整体形象良好,投诉机制健全,社会信誉度高,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以上, 能以高尚的职业道德风尚和优良的服务影响、教育群众 。
(九)业绩突出。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业务工作连续三年在所在单位名列前茅,服务质量处于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
(十) 连续获得(保持)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或获得省级以上“文明示范窗口”或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