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厅昨天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甲型H1N1流感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做好甲型H1N1流感病人的新农合报销工作。即日起,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人如果参加了新型特色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可在新农合基金中报销;同时,将达菲、扎那米韦、连花清瘟胶囊3种药列入新农合乙类药报销范围,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根据9月10日国务院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海省实际,浙江省今天要求各地继续积极主动、公开透明、科学有效地做好甲感防控工作。
截至今天15时,浙江省甲型H1N1流感累计报告确诊病例642例,新增确诊病例47例,其中新增住院8例,居家治疗39例,住院及居家患者病情均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