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浙江省农民收入增势较好,考虑物价因素,农民现金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7.9%。为了确保下半年继续保持良好增长势头,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强调落实好粮食生产、农业产业化、农资补贴等各项已有的支农惠农政策的同时,在提升农产品品质、促进农产品销售、推进农民创业就业、创新经营机制、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多项惠农新特色措施,主要有如下内容:
抓好农业生产。下半年将组织更多基层干部和农技人员现场指导农民抓好田间管理,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节本增效技术,深入推进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实现粮食扩面增产。省财政将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标准化、生态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支持温丽台地区和山区、海岛发展特色畜牧业。实施“生态强渔富民行动计划”和“渔业资源保护和增殖行动计划”,提升水产品品质。
实施农产品品质提升工程。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业主导产业优良品种引进、繁殖、特色推广。进一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建设,创建一批产学研结合的科技创新团队,加快实施农业科技重大专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支持引进国外先进设施、实用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推进升级国际先进农业技术试验园建设。加快发展设施农业,深入实施“百万亩喷微灌工程”,加快以竹林为主的山地设施林业建设,逐步将水产养殖相关设备纳入农机购机补贴范围。
加强农产品营销。下半年继续实施奶粉临时收储政策,适度扩大国产奶粉收储规模,将国家原料奶收购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今年底。在城市农贸市场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直销窗口,以优惠价给农民合作社经营。对参加境外农产品展销活动的特色经营单位,财政给予摊位费和公共布展费70%补助,其中对省商务厅组织的重点展会摊位费给予全额资助等。依托农民信箱,积极探索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模式。此外,还将以财政资助方式,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加快发展“农家乐”,允许将收费低于政府定点采购标准的“农家乐”,优先列入政府会议采购定点,引导政府部门把小型会议放到农村去开,鼓励机关干部在出差期间到“农家乐”住宿。大力培育和扶持来料加工经纪人、专业村、重点企业,鼓励欠发达地区农民从事来料加工,加大结对扶贫力度,拓展低收入农户就业增收渠道。同时,要在贷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技术供给、业务辅导等方面支持农民创业。办好农民信箱“就业信息专场”,各地将组织采集企业最新招聘用工信息,组织动员基层干部进村入户,调查农民就业特色需求,促进农村劳动力供需对接。
增加“三农”投入。下半年,浙江省将加快“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康庄工程、“强塘固房”、千万农民饮用水、万里清水河道、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标准渔港、标准鱼塘及动物防疫工程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农村内需,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还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信贷支持力度,尽可能扩大授信额度,简化审批程序,实行利率优惠。在全省推行省农信联社丰收小额贷款卡,扩大“三农”金融服务惠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