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0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已经启动。为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从8月13日起,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法制办联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地方性法规建议特色项目,征集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提出立法建议特色项目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按照省委提出的“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主线,坚持需要与可行相结合,把关系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作为立法的重点,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可行性。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3种途径提出立法建议项目:一是将书面建议寄给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二是发送电子邮件至或;三是登录“地方立法网”“浙江省人民政府网”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省法制办将对收到的建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意见较为集中、立法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将建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