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当时中国各级行政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标准(包括补贴在内)是:国家主席、副主席4280分,政务院总理、副总理3580分,部长级平均1852。5分,司局长级最高1470分;一级工程师最高1360分,一般技术员最高560分。
按分值标准计算,苏联专家的平均工资水平(约2243分)远高于中国部长的平均分值,而苏联最低级技术员的工资水平(1500分)则超过了中国一级工程师和司局长的最高分值。
据笔者了解,公安部总顾问伊万诺夫的工资就比罗瑞卿部长的工资高。
上述情况表明,苏联专家来华工作的收入是丰厚的。据一些专家说,尽管很多人最初来到这个陌生的国度时有些不情愿,甚至是迫于政治压力,但几乎没有人在以后的日子里对此感到后悔。原因之一就是中国政府对他们在华的工作给予了很好的补偿,有些人得到的实际报酬至少是其在苏联工资的5倍。
有些待遇还不能以金钱来计算。从政策角度看,这些关心和照顾完全可以用“无微不至”、“宾至如归”这些中国待客的传统词汇来形容。
3叁
向周恩来哭穷
苏联专家克洛什科回忆,上世纪50年代中期,大多数在中国的苏联专家月工资为520-540元。克洛什科来中国前是苏联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实验室主任,每月工资5000卢布(相当于熟练工人工资的5倍),到中国后这笔工资照发,每月还能在中国领到530元人民币。
克洛什科这530元工资的开销,大约110元买食品,60-70元买衣服,30元用于洗衣、订阅报纸、购买书刊和其他花销,每月大约还剩300元。
当然也有不同的情况。
1955年,有一位苏联专家直接给周恩来总理写信,说他在北京生活有困难,每月发给他的薪金不够用。这件事引起了国务院的极大重视,立即组织调查。调查的结果是,大多数专家与克洛什科的情况一致,即收入远远高于支出,生活拮据的只是极少数子女多的专家,如那位写信的专家就带了夫人和4个孩子来中国。
即使如此,周恩来还是提出,无论如何,决不能亏待苏联专家。于是,外国专家局提出了一些方案,如增加工资、发放困难补助等。但总顾问阿尔希波夫得到消息后,表示不需要这样做,并认为原因主要在于苏联选派专家时考虑不周,与中方无关。
4肆
另行负担的生活费用
中国人员(高级干部除外)的工资一般包含了个人的所有开销,而苏联专家的工资中尚未包括其日常生活费用———这些开支都是由中方另行负担的。
如医疗费(包括住院费及住院期间伙食费)、住宿费(租金、家具、房屋修缮、煤火费、水电费、卫生杂品费和服务人员工资)、招待费(节日宴会费、礼品和纪念品费等)、交通费(油料消耗、汽车维修、司机工资及管理费用)、文娱费(书报购置和文娱、体育所需费用)等,都有另外专门的开支,甚至对专家的镶牙费问题,国务院还专门发出补充通知:“苏联专家和眷属镶牙的医药费和手术费由我方支付,镶牙的材料费由本人自付。”
此外,还有由财政部统一支付的专家警卫费用等等。
如此算下来,这笔费用每人每月超过652。5元,大约相当于专家平均工资的两倍。况且,实际开销往往是难以计算的。
以公安部为例,那里共有苏联专家30多人,每人配备一部专车、一个翻译。所有专家都住在原恭王府(现公安部宿舍)院内,每人一栋单独住宅,有4-5名警卫日夜守卫。据说,那时为专家服务的编译处用钱非常方便,只要说明是为专家开销的,从来都畅通无阻。
为了满足苏联专家到海滨度假的愿望,还开设了北戴河海滨专家休养所、庐山交际处招待所和青岛疗养院三处休假场所。
5伍
细致入微的生活照顾
凡是到中国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专家都可以携带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