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陈云同志重新走上中央领导核心的岗位。上任不久,他提出干部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制度化,并且指出:“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必然涉及对知识分子的态度。十年内乱时期把知识分子说成是‘臭老九’,这种观点虽然已经受到批判,但是,党在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提拔干部的政策远远没有实现。我们应该看到,没有老干部不能实现四化,没有大批知识分子参加到我们党的干部队伍中来,也决不能建成现代化的新中国。”[9]在他的建议下,中组部专门向中央写了一个加强在中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报告,并成立了技术干部局,专门管理科技干部。
1982年夏天,陈云同志看到两份反映中年知识分子生活、工作负担重,但工资收入低,很多人健康水平下降的材料。他立即给中央常委各同志写信,提议要抢救中年知识分子,今后每年需拿出十二三亿元提高他们的工资,说应该把这看成是基本建设的一个项目,而且是基本的基本建设,“应该向人民讲清楚,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不一样,脑力劳动者比体力劳动者、受教育程度高的人比受教育程度低的人在工资收入上高一些,这是合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也是合乎人民长远利益的。不这样做,我们的科学技术不可能上去,生产力也不可能上去。”[10]
第二,主张党在执政后一定要防止脱离群众。
延安时代,我们党虽然还没有成为全国的执政党,但已经掌握了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陈云同志认为,党掌权和不掌权,情况很不一样。不掌权时,你要找群众;而掌权以后,群众要找你。因此,党在掌权以后,特别要防止脱离群众,党的建设主要应当围绕这个问题。他在1939年陕甘宁边区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强调:“领导着政权的党、领导着军队的党,自我批评更加重要。因为党掌握了政权以后,犯了错误会更直接更严重地损害群众利益。……你有枪,又当权,群众看到了也不敢讲。所以,一定要严格要求我们的党员和干部,并且经常倾听群众的意见,有人做了违背群众利益的事,就要给以严肃的批评,以至纪律处分。对于违法的人,例如贪污分子,还要发动群众去斗争,并绳之以法。”[11]他提醒大家:“当权的大党,领导干部很可能成为官僚。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12]
全国解放前夕,陈云同志收到家乡一位老战友孩子的来信。他在回信中毫不客气地叮嘱这位年轻人,并要他转告自己的表弟,“千万不可以功臣的子弟自居,切不要在家乡人面前有什么架子或者有越轨违法行动”。并说:“共产党人在国家法律面前是与老百姓平等的,而且是守法的模范。”“我与你父亲既不是功臣,你们更不是功臣子弟。这一点你们要切记切记。”“你们必须安分守己,束身自爱。”[13]
1954年,陈云同志在解决高饶问题的七届四中全会上讲:“在胜利了的国家里头,有电影,有照片,开会时热烈鼓掌,阅兵时可威风啦。火车站欢迎的时候,送鲜花,夹道欢呼。物质享受是很具备的,很可以腐化。从前在瑞金、延安时,想腐化也很难,现在腐化很容易。我们对于执政以后党内的状况是不能盲目乐观的。”[14]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陈云同志重新当选为党中央副主席,同时兼任新组建的中纪委第一书记。有人请示今后纪检工作如何搞,他当即回答:“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15]1982年,东南沿海一带走私猖獗,涉及一些党员干部。他将一份情况简报批给中央常委各同志,提出:“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我主张要严办几个,判刑几个,以至杀几个罪大恶极的……并且登报,否则党风无法整顿。”[16]
在1983年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上,陈云同志再一次就执政党党风问题向全党敲起警钟。他在发言中说:“党在全国执政前和执政后的情况有很大不同。党在全国执政以前,在敌人统治下的地下党,那时作一个党员就有杀头的危险,根本谈不上什么物质享受;在苏区的党和解放区的党,大家忙于打仗和支援战争,另外,也没有什么物质可以享受。党在全国执政以后,从中央到基层政权,从企业事业单位到生产队的领导权,都掌握在党员手里了,党员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种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17]他提醒全党,对以权谋私的人如果不严厉打击,“就会败坏党的风气,使党丧失民心”。[18]
以后,陈云同志又多次在各种场合讲话,强调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关键是搞好执政党的党风”。[19]“希望所有党的高级领导人员,在教育好子女的问题上,给全党带好头。决不允许他们依仗亲属关系,谋权谋利,成为特殊人物。”[20]“对于危害社会主义建设,败坏党风、社会风气的歪风邪气,熟视无睹,听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为非作歹的个人外,还要追究那个单位、那个地区的党委的责任,包括纪委的责任。”[21]他说,在处理这类事情上,“得罪点人,比不管而让群众在下面骂我们要好”。[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