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下半年到1923年初的时间内,毛泽东参与组织了几次工人罢工。1923年“二七惨案”后,全国工运转入低潮,毛对工运的局限性已有清醒认识。1925年初,毛泽东回湘研究农村状况并推动湖南农运,次年在广州主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再后一年又回湘考察农运,写成《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从此,毛把注意力转向了农村和军队,逐步走上工农武装割据的暴力革命之路。
1923年4月,李立三奉调离开安源后,刘少奇代理工人俱乐部主任,组织领导了1925年的第二次罢工。1925年6月,李任上海总工会委员长,刘为总务科主任,共同参与了威武雄壮的五卅运动。此后,李参与领导了南昌起义,逐步走上中央领导岗位,刘则去天津主持顺直省委,天各一方。
安源的成功,构建了李立三一生革命的经验模式,其思想意识和工作作风始终保持着与安源的深刻联系。李维汉指出:“他领导过大的工人运动,如安源罢工、上海的五卅运动,还参加领导过武汉的工人运动、上海工人武装起义,有领导工人运动的经验,这本来是好事,可以运用有益的经验指导革命,但立三忽视理论的学习,不重视总结革命的实践经验,又不从中国革命的实际出发,只是满足于一般的、局部的经验,把它当作普遍真理到处套用。”(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李立三一生的荣辱都与工人、工运联系在一起。
刘少奇在李立三走上中央领导岗位后,继续在满洲省委和中央从事工运工作,抗战后他主持北方局,也与工运保持密切接触。当毛泽东成为全党领袖、李立三因“立三路线”出局后,刘少奇成为党在工人运动方面的首席代表。1964年夏,刘少奇夫人王光美到一些单位宣讲“桃园经验”,收到报告会通知的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副所长、革命史专家李新认为:“要是刘少奇做工人运动这类报告,我当然要去听;至于农村工作,就是刘少奇讲,我也不一定去,何况王光美,去她的吧!”(李新:《回望流年——李新回忆录续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年版)语气虽然不恭,却认可了刘在工运方面的权威地位。
李立三再度沦为对立面
经历了千难万险,从安源走出的革命者终于登上了天安门城楼。开国大典仪式上,刘少奇、李立三分立毛泽东左右。此时,在毛泽东的领导下,李立三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刘少奇以中央副主席的身份分管全总工作。但28年前的情景不再——共产党执政后,工会既要维护工人权益又要动员工人奉献,这双重使命并不是完全统一的。李立三认为,国营企业内部仍然存在公私矛盾,但这种矛盾的性质属人民内部矛盾,可以而且应当用协调的方法即公私兼顾的方法加以解决,他“在全国范围内提出‘工会代表工人,政府代表国家’的说法”,强调工会要保护工人阶级“私”的利益。
1951年10月,毛泽东尖锐地指出全总工作存在严重失误和方向性错误。随后,李的职务被解除,以山西省委书记赖若愚代之。1951年12月13~22日,李富春代表中央主持全总党组第一次扩大会议,集中批判李立三的错误。1954年9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人大上,李立三的劳动部长一职也被免去。
被批判的不止是李立三。新政权建立之初,党的领导人在工会工作方针问题上逐步形成两种不同的观点。1950年7月19日,中南局副书记邓子恢在中南总工会筹备成立扩大会议上的报告中,提出工会与行政在基本立场一致的前提下,因为彼此的岗位不同、任务不同,所以“具体立场又有所不同”。8月4日,邓的报告由刘少奇加了赞同性的“批语”下发,李立三要求《工人日报》当天登载,并说:“群众为什么还要工会?工人认为工会能维护他们的利益。”东北局书记高岗不同意邓的观点,主持写作了《论国营工厂中行政与工会的一致性》,认为国营企业中公私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公私兼顾的政策不适用于国营企业。文章上报中央后,刘少奇批示“暂不发表”。李立三受批判后,刘少奇也于1954年2月的七届四中全会上作了检讨。
1951年揭批李立三工会路线错误的运动,对毛、刘、李三个老战友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毛泽东来说,发起这场斗争既是当时党内政治形势的反映,也与其坚持党的一元化领导、尽快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理念密切相关。共产党既成为执政党,工人阶级的政治地位随之提高,其经济生活水平也高于作为革命主力军的农民。站在党的立场,毛高度警觉“工人至上”、工会独立的倾向,绝不允许工会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三年恢复期结束后,毛主张趁热打铁,加速向社会主义过渡。1952年秋,他着手修改《共同纲领》中“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经济方针,随后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提出消灭资产阶级,1953年6月正式提出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这个势头看,1951年批判李立三“忽视工人和资本家的矛盾”,1953年批评刘少奇“确立新民主义秩序”等,都是毛构想中的消灭资产阶级、建立社会主义的前期准备。
李立三再度被划到毛泽东的对立面。现实错误又被联系到历史错误。从此,他的历史污点被揪住不放,不断拿出来批一批,而他本人也实际上被打入“冷宫”,在委屈与困惑中凄然走向生命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