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牐犱?阳市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暂行办法
?牐牭谝徽? 总则
?牐牭谝惶? 为加强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管理,防范贷款风险,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牐牭诙?条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房屋,是指浏阳市农村集体土地范围内的住宅和生产经营性房屋。在浏阳市范围内借款人以合法取得所有权的农村房屋作为抵押物申请金融机构贷款,适用本办法。
?牐牭谌?条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借款人或第三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将其合法所有的农村房屋作为抵押物,当借款人到期不履行还债义务时,金融机构有权就该抵押物依法优先受偿。
?牐牭谒奶? 办理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信贷规章规定,并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牐牭诙?章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和审查
?牐牭谖逄? 抵押人可以合法取得所有权的农村房屋申请抵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房屋不得申请设定抵押:
?牐牐ㄒ唬┤ㄊ粲姓?议的;
?牐牐ǘ?)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牐牐ㄈ?)未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
?牐牐ㄋ模┮婪ū徊榉狻⒖垩骸⒓喙芑蛘呤芷渌?形式限制的;
?牐牐ㄎ澹┮岩婪ü?告被列入征地拆迁范围的。
?牐牭诹?条 以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牐牭谄咛? 设定农村房屋抵押时,抵押房屋的价值可以由抵押当事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具有房产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确定。
?牐牭诎颂?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由借款人提出申请,并向金融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牐牐ㄒ唬┙杩钊思暗盅喝说挠行?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牐牐ǘ?)生产经营内容(项目)、家庭年经济收入情况(农村居民);
?牐牐ㄈ?)贷款用途、经济效益情况;
?牐牐ㄋ模┑盅何锴宓ァ⒌盅何锸褂米纯黾胺?合法律规定的有关所有权证明;抵押人以共有房屋抵押的,须经共有人同意;
?牐牐ㄎ澹┮愿呶P幸灯笠瞪?产经营房屋作为抵押物的,须提供房屋商业保险单;
?牐牐?六)抵押人承诺书,对抵押物的权属状况、抵押状况、同意依法处置抵押物等作出承诺;承诺在担保期间出现房屋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等情形时,以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作为还款来源;
?牐牐ㄆ撸┙鹑诨?构需要审查的其他有关资料。
?牐牭谌?章 农村房屋抵押权登记
?牐牭诰盘? 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牐牭谑?条 农村房屋抵押权登记应当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共同申请。
?牐牭谑?一条 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牐牐ㄒ唬┑盅旱羌巧昵胧椋?
?牐牐ǘ?)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牐牐ㄈ?)房屋所有权证书;
?牐牐ㄋ模┘?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牐牐ㄎ澹┑盅汉贤?;
?牐牐?六)主债权合同;
?牐牐ㄆ撸┑羌腔?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牐牭谑?二条 同意办理房屋抵押权登记的,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抵押权人核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人应当将《房屋他项权证》报送市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存查。
?牐牭谑?三条 已登记的农村房屋抵押权发生变更、转让或者消灭,当事人应当依照《房屋登记办法》等规定办理变更、转移、注销登记。
?牐牭谒恼?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牐牭谑?四条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申请经金融机构审查同意后,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抵押贷款合同必须由借贷双方、抵押人及房屋共有人签章。
?牐牭谑?五条 对抵押贷款合同及有关资料,金融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申请公证机关对其进行公证。
?牐牭谑?六条 抵押贷款期限:短期贷款最长不超过1年,中长期贷款一般为1至3年,一般不得延期。
?牐牭谑?七条 农村房屋的抵押率由金融机构根据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内的折旧、价格变化及处理费用等情况确定。
?牐牭谑?八条 抵押物的公证、保险、评估及登记等费用由当事人按相关规定缴纳。
?牐牭谖逭? 农村房屋抵押权的实现
?牐牭谑?九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达成协议,以抵押房屋折价或者依法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拍卖、变卖抵押房屋,但受让方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无房无宅基地的成员。折价、拍卖、变卖抵押房屋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非法流转土地使用权。
?牐牭诙?十条 抵押房屋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牐牭诙?十一条 抵押权实现以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用途。
?牐牭诹?章 农村房屋抵押贷款的管理
?牐牭诙?十二条 抵押权利凭证交由金融机构保管。
?牐牭诙?十三条 抵押权利凭证须入表外科目管理,建立权利凭证登记簿,并做到账实相符。
?牐牭诙?十四条 金融机构应经常检查抵押房屋状况,对出现拆迁、出售、出租、转让、赠与或再抵押等情形的,应及时处理。
?牐牭诙?十五条 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金融机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按规定和合同约定加收利息。
?牐牭诙?十六条 抵押贷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牐牭谄哒? 附则
?牐牭诙?十七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浏阳支行、浏阳市房屋产权管理局负责解释。
?牐牭诙?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