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区安监办的工作要求,区旅游局制定了《昌平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确保“十一”黄金周期间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
昌平区旅游行业落实“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促进昌平区旅游行业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昌平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旅游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增强企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三项行动”落实到位,扎实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检查范围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为全区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
三、检查内容
(一)执法行动。
对瞒报事故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或查处。
(二)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
2、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5、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5、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安排
“三项行动”将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同时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要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加强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落实汛期防洪、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月等宣传活动,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工安全教育,促进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3、区旅游局将在6月及9月底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认真落实防火、防冰雪灾害等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旅游企业单位于11月25日前将开展“三项行动”情况报区旅游局,区旅游局将在全面总结后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旅游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三项行动”的推广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针对“三项行动”内容,强化各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工作重点。
立足于治重大隐患、防重大事故,狠抓企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安全基础保障水平,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条件;加大“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严格责任追究。
各旅游企业要健全完善和落实重大隐患治理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严厉查处。
联系人:李晓雪、孟 薇;联系电话:6970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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