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联系常态化。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实施工作开展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创新体现在一线的“一线工作法”,及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企业在新、改、扩建项目期间,随时联系,环保问题即时解决。
二是坚持监察服务化。深入现场协助企业开展环境问题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积极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寓环境监察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强化环境监察;
三是坚持服务全程化。重点是做好环境执法后服务,对受到处罚的企业,不一罚了之,而是帮助企业查明原因、分析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尤其是对重点污染企业,在督促整改到位的同时,推进长效管理;
四是坚持执法文明化。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实行执法人员挂牌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服务。同时,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和协作,采取集中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整治环境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做好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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