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兰成不敢将此事告知池田,他知道池田对他这样破坏他人家庭的事不会赞成,其时日本社会风气尚保守,一般人在男女之事上出轨,往往就会身败名裂。胡兰成知道,他身在异国,是无正式身份的偷渡客,且勾引成奸的是日本人的有夫之妇,弄得不好惹上杀身之祸都是可能的。可他仍是管不住自己的情欲,他与一枝的奸情整整持续了三年。三年一过,立刻斩断,再也不通音问,他自己也承认“我就是这样一个无情的人”。“大约也是因为时势的缘故,前此我与之有夫妻之好的女子,皆不过三年五年,要算与玉凤最长。”
1954年3月,胡兰成与佘爱珍结合。
胡兰成生活中离不开女人,他的回忆录中多以女人为题记事,他与佘爱珍结合,是他一生中所有夫妻或准夫妻型与女人结合中的最后一次。是年佘爱珍刚过五十,胡兰成四十九岁。
佘爱珍依靠李小宝,在香港三年,整天仍是如当年上海那般打打牌,过上海白相人太太的日子,优裕自在,风光如旧。以后李小宝想到日本发展,佘爱珍跟着到东京,这才与胡兰成重新遇上,故时情人加现实需要,这才有了这段最后的情缘,无分男女对两人都是如此。
结婚头两年,两人仍是分居,佘爱珍与李小宝住新宿,胡兰成一人租住日本人家,不居一处,两人之间却经常吵个不休。最令胡兰成伤心、伤他自尊的是,当他得知佘爱珍在香港的风光,当年李小宝租住的房子每月租金即达一千多港币,联想起当年偷渡时佘只给了他二百港币,这才明白,他把佘爱珍当体己知己,佘爱珍却不了解他,更是从来没有看重过他,可两人却成了最后的夫妻,这真正是他人生最后的讽刺。
两人争吵的另一个原因是为犯罪,为此佘爱珍在日本先后吃过三次官司,连及损伤了他胡兰成在日本的“公众形象”。
佘爱珍的一次犯罪,与胡兰成相同为偷渡入境,违反了日本出入境管理法,还有两次是因为李小宝贩毒,据胡兰成说,这两次佘爱珍完全是受牵连。
李小宝来日本后,又想重操旧业贩卖大麻。想不到日本不比旧时的上海,李小宝被日本警察查获拘捕,佘爱珍与李小宝同住一处,也被一同捕去。胡兰成闻知,简直像五雷轰顶,又哀痛,又发怒,只得强打起精神四处奔走,到拘留所送饭,又到警察局、出入境管理局一次次为佘爱珍说明辩护。事情一张扬开,胡兰成也被日本《全貌》杂志点了名。他急得跳脚,几年辛苦建立起的一点名声至此坠地。而且,他素性最反对贩大麻吸鸦片,将其视为不可饶恕的罪恶,可他却陷入了如此尴尬的困境,他摆脱不开,佘爱珍是他的妻子。虽然佘爱珍最后都被无罪开释,但夫妻两人之间为此还是吵得不可开交,弄得他心力交瘁,“比经过政治亡命更为看破了浮世”。
直到李小宝被遣送回香港,佘爱珍才算收心。胡兰成生了场病,割了盲肠,精力大不如前,且已年过半百,要花心亦不能,也开始收心。佘爱珍服侍他割了盲肠,还给他抄写誊清了《山河岁月》原稿,然后与女儿咪咪一起去开了个酒吧度日。说起来,也是为两人的生活,佘爱珍对他说,希望开酒吧能赚钱,然后造宅大房子做人家,留出一间给他做书房。胡兰成并不喜欢佘爱珍开酒吧,可他能怎么样呢?他无固定职业,也无稳定收入,他也知道男子汉应当养妻子,可家计已到了“要紧关头”,他只能听凭佘爱珍去做了。
有人指斥胡兰成下流下贱,说起来是君子读书人,却与佘爱珍一起开妓院,做拉皮条的营生。这说得太过了。两人要生活,胡兰成既不能养家,佘爱珍是白相人太太,又无其他更好的谋生办法,再说开的是酒吧,不是妓院。胡兰成自己撇清,开酒吧是佘爱珍和女儿在开,自己与其是分开住的,这大约是事实,但撇清是撇不清的,他自己可能不至于亲自去拉皮条,但酒吧里拉皮条是免不了的,佘爱珍开的酒吧就是个色情场所,即便从胡兰成自己眼里也是如此:
爱珍真是贵人。因为她的眼睛里无贱役。我听她讲说,只觉来饮酒的美国空军与陪坐陪舞,出去旅馆陪欢的日本姑娘,我亦可以与他们如与普通人的没有阻隔。老子说:“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从来打天下就是亦要与小人为伍的。是故世界若尚有繁华,爱珍总是繁华之人。她开这间吧,收拾得无一处不清洁响亮。虽然外国语是难事,也会给她搞得通,而且姑娘们与配酒的都与她相亲。那些人虽是娼妓一流,原来亦要人拿正大待她们,何况还肯知疼着热。爱珍说待人是以心换心。而她还有说是人骗人,虽亲生儿女亦不过骗骗爷娘欢喜,就已经是好的了。这两句话就有一个礼乐之世,也真心真意,也假仁假义。[9]
胡兰成特地说明,这一切都是他“听说”的,他自己像是从不涉足。不过,如他这样个花色人,不去可能么?常去也不见得,去了无事可干。酒吧里做服务,他不成了“大茶壶”了?毕竟也太老了,去喝酒,那更是浪费,酒吧原本开得就不成功。
佘爱珍开酒吧最终结算,并没有赚到什么钱,衣食冷暖可以保证,造大房子却没可能,胡兰成仍是在租住的人家写文章。他的著述却有收获,他的最好的著述都是在这几年时间内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