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客观掌握全区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现状,对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基础信息和重要依据,根据《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和《北京市统计调查管理办法》(京统发〔2003〕70号)规定,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普查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范围 绿化资源普查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和城市绿化资源。 (二)普查内容 普查采取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二类调查”)与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相结合的方式。 1.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内容为全区所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上期调查记录的林网6300条,长372.7公里,林木4407.4万株;片林5396.7公顷,林木3477.4万株;经济林14405公顷,林木12279万株;水旁、路旁、宅旁、渠旁树木(简称“四旁树”)5949万株的消长状况及新增林木、林地调查。 2.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内容为大兴新城、各镇、城市园林绿化普查中达到城市建设标准的乡村等绿地的基本情况。
二、普查工作步骤
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9年5月底之前) 做好调查各项准备工作,收集有关资料,编制调查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调查任务,进行调查技术培训。 (二)调查阶段(2009年6月-10月) 组织开展调查,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检查。 (三)整理、汇总阶段(2009年11月-12月) 进行内业资料整理和调查汇总,编写调查成果报告并报送有关数据及结果。
三、职责分工
(一)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对林地资源进行区划,更新大兴区森林资源数据汇总及数据库,组织岗前培训,指导协调各镇及有林单位实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园林绿化普查。 (二)区市政管委: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普查对象包括大兴新城、各镇建成区范围内绿地和植物。 (三)区财政局:按《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开展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55号)文件要求,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源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区水务局:负责协助各镇完成水务局所属林地、林木的各项调查工作,并提供与调查内容相关的资料和信息。督促永定河管理所完成辖区内林地、林木的调查工作。 (五)区建委:负责协调各居住小区、物业公司积极配合调查相关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解答调查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 (六)区公路分局:负责协助各镇完成路政局所属林地的调查工作,并提供调查内容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七)区统计局:提供与林业相关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等统计数据;协助完善调查统计标准和方法,并将调查结果纳入到其统计系统中。 (八)区武装部:负责协调各驻区部队及下属有关单位,指定联络专人配合调查人员开展工作,确保调查人员能够进入相关单位进行调查。 (九)各镇政府:负责协调本镇各项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的统一技术要求,按时、准确完成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和园林绿化普查;确保调查经费充足,并将所需资金纳入镇级财政预算。根据调查需要配备业务骨干或雇佣专业技术人员,保证调查队伍相对固定并具有所需技术素质;明确二类调查和园林绿化普查范围和边界的界定;配合城市园林绿化普查专业技术人员完成辖区内绿地和植物普查工作。 (十)各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解答相关问题。 (十一)区市政园林中心、黄村镇市政综合服务中心:按照市园林绿化局的统一技术要求,完成分管养护区域内绿地、植物的调查工作。 (十二)部分有林单位:天堂河农场、团河农场、南郊农场、永定河管理所、六合庄林场和大兴林场在区林业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完成本单位的林地调查工作。
四、具体要求
绿化资源普查是一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面广的工作,为加强对全区绿化资源调查工作的领导,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由主管区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调查工作的总体协调。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的调查工作。各相关部门和驻区部队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调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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