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基础。为了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依据大兴区委组织部《关于2007—2010年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工委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坚持教育引导,做好基础工作;坚持与时俱进,积极符合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内在活力,为更好的为我区“三农”服务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
农工委所属党支部所在单位的性质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发展党员工作重点是做好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等群体中的先进分子。对重要科室的主要干部、重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党组织要积极引导,注重培养,将他们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同时,要继续加强在妇女和少数民族中发展党员工作。
三、发展党员标准和工作程序
(一)党员政治标准。
1、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
3、自觉为党的路线、纲领而奋斗;
4、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5、在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发展
1、培养时间不够的;
2、没有参加培训的;
3、考察有问题的;
4、材料不齐全的;
5、政审不过关的;
6、没有公示的;
(三)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储备制,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成长步骤,认真履行入党手续。
四、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和培养
要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建设,经常保持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党支部要有计划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一)依托党校、党员电教室等阵地,集中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等教育。每年举办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二) 党支部要吸收积极分子参加党的有关活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共青团员听党课、参加党员“学习日”的集中学习;参加入党宣誓仪式以及党支部组织的一些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三)培养联系人帮助教育。党支部要指定1-2 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其思想政治觉悟;经常与其谈心,了解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努力方向;向党支部汇报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和锻炼的意见和建议。
(四)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等多种方式,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选派积极分子深入基层研究三农问题等。
五、入党积极分子管理考核
(一)建立积极分子定期汇报制度。党支部至少每半年考察1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
(二)建立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档案。如实填写区委组织部印制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做好培养教育记录;
(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做好流动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衔接。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情况和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六、“推优”工作
按照上级推荐要求,认真落实好“推优”工作的各项措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和工作指导。工委要将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工委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基层党组织负责落实的领导格局,农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防止突击发展、连续3年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序均衡,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干部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关心爱护党务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支持他们做好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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