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通知》(京政办发〔2008〕51号)精神,进一步改善大兴区空气质量,较好地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工作任务,根据大兴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在巩固前十四个阶段大气污染控制措施成果的基础上,借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的成功经验,再接再厉,抓紧落实第十五阶段控制大气污染各项措施。推进以淘汰高排放黄标车为主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施工工地管理,推行“绿色施工”和道路保洁,控制扬尘污染;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工业污染治理;继续推进优化能源结构为主的燃煤污染治理;实施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空气污染控制应急措施;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严格环境准入、强化城市监督管理等综合措施,在发展中控制和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力争完成我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66%的目标。
二、具体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的大气污染源加大管理和治理力度,杜绝大气污染事件发生。同时,与减排工作相结合, 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与年终考评挂钩。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有侧重、齐抓共管,努力控制和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程督查,对不认真落实各项措施的单位,区监察局要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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