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是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颁布实施的第五年,做好今年的依法行政工作,对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完成2009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各行政机关要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全面做好本区的依法行政工作,以实际行动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全面总结规划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认真总结2004年《纲要》颁布以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认真做好贯彻《纲要》第一个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组织制定本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主要任务和措施,召开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大会进行总结部署。(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二)深入推进区政府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意见》,制定《大兴区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促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三)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修订《大兴区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办法》,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四)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岗前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认真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培训;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落实行政机关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各镇政府和区政府各部门搞好本地区、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培训。(区政府法制办、区人事局、区司法局共同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五)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重点围绕《纲要》颁布五年来我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成就和经验,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大力开展多种形式、不同层次的依法行政宣传活动,形成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
(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关于深化北京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扎实做好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加快推进镇机构改革试点,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逐步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机构编制备案制度,创新机构编制标准管理,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力度。(区编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已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流程,健全审批制度,加强审批监管,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扩大部门并联审批,简化审批环节,推进审批公开运行;推广镇、街道服务大厅一站式、透明式办公工作经验,深化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并向社区和村级延伸。(区监察局牵头,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综合服务中心配合,区政府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八)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制,扩大企业投资自主权,促进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审批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和规范绿色审批通道,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实施。(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九)努力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围绕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深入基层调研,加快研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征地拆迁、城乡结合部治理等政策制度,努力帮助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地税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建委、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大队等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十)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机制,围绕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运作规范、有序高效的公开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过程中相关重点问题的研究,推进公开渠道向街(乡)、社区(村)延伸,提升基层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服务水平。(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信息办、区监察局及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十一)深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以公众网上办事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整合电子政务资源,深化电子政务应用和服务,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共享。拓展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努力在网上审批、网上办事、信息共享、信息安全、经济监测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区信息办牵头,区监察局、区政府相关部门及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十二)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体系建设。重点归集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和共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区工商分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三、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十三)积极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行政决策制度研究,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本区行政决策机制,建立规范的决策制度。(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局共同负责,区政府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六项制度的要求,提出贯彻落实的内容和考核标准,年终组织检查,推动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重点领域的执法,细化具体规则;选择重点项目开展执法检查,探索执法检查的有效方式。(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十五)进一步改善行政执法方式。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引导行政执法机关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实现服务与执法相结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调研。(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十六)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重点加强食品、药品、价格、人力资源等方面市场的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区发展改革委、区工商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卫生局、区药监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五、进一步探索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维护社会稳定
(十七)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社区、村组调解小组作用,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矛盾预警体系、纠纷化解体系、经费保障体系,继续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机制。加强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区司法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十八)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北京市信访条例。集中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大力推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信访风险评估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活动,抓好矛盾纠纷责任督查落实和信访基础建设,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新机制,以新理念、新思路破解信访工作难题。(区信访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十九)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探索推行立案与审理分离,完善立案审查标准,建立行政复议申请简易程序快速处理机制,积极推行案前化解。建立案件审理规则,确立类案件审查工作标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六、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二十)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政令畅通。启动行政监察现代化工程,积极开展网上监察。充分发挥行政投诉工作纠偏提效作用,提高行政投诉件的直查率、查实率和按期办结率,扩大直查快办的综合效应。(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二十一)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建立科学的审计监督机制,依法履行审计程序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民本审计和绩效审计,突出对民生资金等方面的审计监督,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政策措施等方面发现、分析问题,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政策、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区审计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
(二十二)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公布清理结果。建立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立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及时清理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区政府各部门、各镇政府各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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