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年来,城市规划对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起到很好的引导与促进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与矛盾。
(1)外围城市组团服务功能不够健全
城市快速扩张导致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建设相对滞后,不能为产业发展和空间拓展提供足够支持,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足,缺乏公共服务中心。特别是外围组团工作与生活的配套协调不足,东部开发区以生产为主,缺乏生活配套设施,同时居住用地未与工业用地配套,北部与南部同样存在类似问题,导致城市交通钟摆式运动,增加城市通勤负担。同时外围城市组团道路网密度较低。
(2)非城市建设用地有待进一步控制
广州市一直非常重视在实施城市规划时对生态廊道和非建设用地的控制,“十五”期间,在中心城区基本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在空间上落实生态廊道和非建设用地并加以严格控制,但是在中心城区外围,包括城乡结合部的城市郊区和村镇地区,由于土地供应失控、村镇建设管理失控以及房地产商投机圈地等原因,生态廊道和非建设用地受到比较明显的蚕食。同时,也由于2000年以来城市高速发展的惯性作用,特别高层高密度房地产开发速度迅猛,原老八区的组团隔离带仍存在逐步被房地产开发蚕食的现象。
如果任由这种现象发展下去,将影响到未来广州空间拓展,城郊结合部将继续给蚕食,已经初步拓展的城市空间将面临着连片发展“摊大饼”粗放开发的危机。在将来的城市发展中,在城市外围严格控制村镇工业等建设用地对非建设用地的侵蚀,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的管理,城市内部控制房地产开发的强度,引导梳解人口压力,都是进一步加强非建设用地和生态保护区用地的控制和管理十分关键和重要的措施。
(3)村镇城市化需要进一步引导
“十五”期间,广州在快速村镇城市化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突出表现为村镇工业粗放发展和“城中村”问题。
在花都、番禺、白云等区,村镇工业普遍存在用地分散,浪费用地资源,未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的排放标准,对河涌等生态环境的破坏较大,破坏城市景观,并吞食生态廊道影响城市空间结构框架等问题。改变这种局面,需要加强村镇发展的“三集中”原则,即人口在中心村、中心镇集中,工业在工业集聚区集中,农业在现代生态农业园集中。加强规划的引导、控制,保障在快速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村镇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关于“城中村”问题。广州市已经开展了“城中村”问题的探讨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从农村城市化的角度而言,需要解决的问题远不止是居住空间环境的改造,还包括如土地产权的明晰、失地农民的安置、大量流动人口的管理等经济社会问题。“城中村”问题的解决需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加强理论研究,针对不同对象制定不同政策,做好长期准备,稳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