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亚运”是2010年亚运会的三个主题之一,也是广州二千多年文明史和独具风貌的岭南文化感动世界的重要契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完善城市发展的软环境,同时为亚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文明祥和的气氛,展现“岭南古都”的风貌。“十一五”期间,广州将根据2005年编制完成的《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旧城更新工作。
1. 保护的目标和原则
保护目标:实现对广州市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有序利用。通过保护广州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内涵,推动广州市城市文化建设和社会综合发展,展现“岭南古都”风貌。
保护原则:保护历史信息真实载体的原则;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合理利用和永续保存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州市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2. 保护体系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保护体系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
2.1. 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分为四个层次:市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历史旧城区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风貌保护区的保护;文物古迹的保护。保护的重点是历史旧城区。
(1)市域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保护对象:山、水、城、田、海的自然格局;白云山、珠江及其大小河涌交相辉映的自然景观;根植于岭南文化滋生和传承土壤的历史村镇及民居祠堂;文物古迹及近现代优秀建筑;近现代革命史迹;近现代工业的遗址旧址;独具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策略:构筑山、水、城及多个主题区域整体保护的策略。 “山”指白云山。重点控制白云山周边建设,保护视线通廊,传承青山半入城的传统格局和山城交融的城市特色。“水”指珠江。重点保护珠江及大小河涌水网的岸线与格局,控制珠江及大小河涌两岸的建设和风貌。“城”指历史旧城区。重点保护历史旧城区范围内的文物古迹、历史街区、特色街巷、传统风貌、历史水系空间格局、传统城市格局等,确立整体控制和以保护为重点的原则,恰当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疏散历史旧城区功能、人口和交通流量。主题区域包括莲花山自然人文主题区域、从化市历史村镇主题区域、沙湾镇岭南市镇主题区域、黄埔港丝绸海路主题区域、先烈路革命史迹主题区域、三元里鸦片战争主题区域、长洲岛军校史迹主题区域、沿珠江工业旧址主题区域。
(2)历史旧城区的保护
保护范围:由越秀路-环市中路-解放路-流花路-广三铁路-珠江(珠江大桥东桥-人民桥)-同福路-江湾路-江湾大桥形成的封闭环状地区。其面积20.39平方公里。
保护对象:整体控制历史旧城区的建筑高度,重点保护古城轮廓线、传统轴线、特色街道、骑楼街、水系空间格局,做好历史旧城区的道路交通规划、绿化风貌与开放空间规划。
保护策略:构筑“两带多区”的保护空间。
两带——“城市传统轴带”和“珠江两岸景观带”。
城市传统轴带:划定保护区范围,在保护“轴线”格局和风貌的前提下,调整土地使用功能,控制和引导该区的建设活动;完善公共空间体系,优化地区城市交通格局,保护传统中轴带历史空间的特色和尺度,严格控制轴带沿线的街道界面的尺度、风格和连续性。
珠江两岸景观带:加强该区域及其相关地区的建设控制,从滨江整体景观的角度组织滨江空间环境的秩序,重点控制沿江重要历史建筑轮廓线;控制沿江土地使用方式和强度,合理控制跨江大桥的建设,合理规划岸线设施,保护历史码头、岸线,严格控制珠江两岸夜景景观。
多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风貌保护区以及缓冲区
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指历史建筑遗存和传统风貌比较完整的街区,或在广州城市历史与文化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的文物建筑所在的街区,或在城市空间结构演变中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街区。
历史风貌保护区是指现存历史建筑或建筑群分布比较零散的地区,这些地区对广州历史旧城区的历史风貌和整体格局保护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
缓冲区是指为历史旧城区内除去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风貌保护区之外的地区。它是形成历史旧城区整体格局、风貌等的一部分,是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风貌保护区保护控制的必要层次。重点控制与特色历史街巷、保护区核心保护区或重点保护区、城市视廊、历史水系格局、重要开放空间等相关地区的建筑高度,以利于历史旧城区整体风貌的保护。
在历史文化保护区中,划定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在历史风貌保护区中,划定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
(3)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历史风貌保护区的保护
保护内容:广州市历史旧城区内共有1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和5片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旧城区外共有11片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和13片内部控制历史文化保护区。具体名单见表所示。
保护重点:重点保护中山纪念碑、中山纪念堂、药洲遗址、广州公社旧址、中央银行旧址、广州解放纪念像等文物建筑,对中山纪念碑、中山纪念堂周边的新建建筑进行规划控制,以保证重要文物建筑之间视廊的通畅。重点保护流水井—大小马站的古书院建筑群,按照核心保护区的保护要求保护高地街历史街区。保护历史街道高地街、解放路、起义路、大南路和泰康路的道路格局,并控制其沿街建筑的尺度。根据具体城市设计的要求,对传统中轴线周边新建建筑进行严格规划控制,使之不对城市传统中轴线的空间格局产生破坏,塑造充满生机的城市公共活动场所,促进轴线地区的更新与有序建设。控制珠江沿岸的建筑高度、颜色与形象,整治沿江城市环境。
(4)文物古迹的保护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文物古迹包括:(1)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处、广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1处,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159处。(2)广州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251处,番禺区、花都区的原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从化市、增城市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3)未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近现代优秀建筑;(4)第四次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优秀文物古迹;(5)未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近现代工业旧址。
2.2. 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是指:对地方文化、艺术、传统、风俗、工艺等内容的保护。
保护内容: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内容见表所示。其中粤剧、广东音乐、广彩、广绣、广州牙雕已经申报了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凉茶由广东省食品文化遗产认定委员会认定为“食品文化遗产”。广州市人民政府已公布了广州酒家等27个广州老字号。
保护重点: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重点是粤语、粤剧曲艺、广东音乐、粤菜、凉茶、广彩、广绣、广州牙雕、爬龙船、迎春花市、飘色艺术及广州老字号等。
保护措施:(1)制定一系列政策,加强管理和实施力度,切实保护非物质遗产的生存和发展;(2)多渠道筹集资金,完善和建设博物馆、展览馆、演出场地、文化广场等场地和设施,扶植民间文艺团体和文艺活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扬提供软硬件条件;(3)结合商业、饮食业、制药业和旅游业等对老字号进行重新定位和包装,重塑老字号风采,发扬老字号品牌。(4)加强宣传力度,提高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对本土风俗文化的认知及兴趣。进而开设专门课程,建立完善的教育制度,为传承手工艺、民间技艺和表演艺术培养后备人才;(5)继续挖掘文化遗产的内涵,提升人们对岭南文化的认同度,为继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社会基础。
3. 实施策略
加强历史名城保护的专门研究,在《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审批后,清理调整涉及城市紫线的各级各类规划,尽快编制各重点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制定和调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包括《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风貌保护管理规定》等,作为法律依据在城市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实施的管理力度,强化城市紫线的管理。对涉及城市紫线的所有建设活动要按照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本规划,依法对规划实施进行统一管理,对违规开发建设行为依法严格查处。
增强规划实施的透明度,建立健全的规划实施管理监督体制,加大对规划实施管理的监督力度,确保规划的实施受各部门、各级领导以及全体市民的监督。
建立开放的信息反馈机制,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长期、动态的评估与更新,确保规划的时效性。
4. 旧城更新
“十一五”期间,广州旧城更新的重点是危房改造。广州旧城危房和严损房数量较多。2003年旧城登记在册共有19.07万平方米的危房和74.29万平方米的严损房,并且每年都有一定数量的增加,这种趋势不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整体形象的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面开展政府主导的旧城改造更新,并遵循加强维护、合理利用、调整布局、逐步改善的原则,抽疏城市中心区的密度,提高老城区环境质量,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并逐步改善居住和交通条件,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重点开展人民南路、东皋大道、南华西街,万木草堂的改造和维修,更新改造越秀(原东山)地区商业中心。
对越秀、荔湾两个行政区和海珠区的部分街区,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并逐步改善居住和交通条件。
同时加快城镇解困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步伐,继续支持开发廉价房,做到租售相宜,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特困家庭和暂住人口的居住条件,实现“居者有其屋”的基本生活目标。合理引导商品住宅开发方向与规模,促进城市结构调整,降低中心城区人口密度,也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从整体上改善城市生活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