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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石问路——全国率先出台股份制改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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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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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上市为福建企业开启了一扇通往资本市场的大门,那么,配制“股份制改革”这把钥匙却颇费周折。
1984年10月,经济体制改革从农村转向城市,国有企业改革开始了艰难探索。扩权让利、利改税之后,企业承包制一度在国企广为推行。但这些改革很大程度上只是触及到经营权层面,难以变革财产关系,易导致企业决策行为出现短期化,对经营者的监督也成为难题。
与此同时,寄望于深化国有企业所有权层面改革的部分专家学者和决策部门,大胆提出股份制改革的主张,股份制企业悄然出现。1984年,省纺织工业公司联合省内外69家企业,集资组建了福建省福联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拉开了我省企业股份制运作的序幕。1986年,国有企业股份制试点开始逐步推开。同年,省体改委颁发了《关于进行社会主义股份制试验方案》。福建省成为最早进入全国股份制改革试点的省份之列。
什么是股份制?股份制改革怎么改?社会主义搞股份制行得通吗?由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大家对股份制的认识几乎是一片“空白”。因此股改提法初期首先遭遇到不同观念的碰撞冲击,阻力很大;在实践中,绕不开的核心难关是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如何调整和平衡。
早期的探索如同拓荒。为了推行试点,相关部门人员花了大量时间“补理论课”,进行实践准备。曾任职于原省体改委,现任职省发改委的林敏文回忆说,当时没有现成的规章规范可遵循,没有既往的改革方案能借鉴,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关于股份制的材料和书籍是稀缺之物。为了多找一些国外及港台公司法、股票发行方面的书籍和资料,当时牵头搞试点的省体改委有关人员,跑遍了省、市和高校的图书馆;还利用出差的机会到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书店搜寻“蛛丝马迹”,到上海、广东试点企业去实地考察;同时,注意收集国内一些专家学者对股份制改革的建议、看法,虽然有些文章在今天看来很粗浅,那时候能找到却是“如获至宝。”
这一时期,我省不乏对发行股票跃跃欲试的企业。1988年,福州水表厂向社会公开发行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兴业银行发行法人股和个人优先股,走在全国前列。可是由于当时对“股份制”极为有限的认知,让后续改革难以顺利推进。
1988年底至1989年上半年,经省政府同意,由省体改委牵头,省财政厅、税务局、工商局、人行等部门,根据当时企业改革需要,陆续颁发《福建省股份制企业暂行规定》、《福建省股份制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等五个股份制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在同期与上海、广东等其他改制较早省市的学习交流中,省体改委有关人员了解到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算得上是全国最早的股份制改革文件之一。
在完成必要的前期准备后,股份制改革试点推动工作本应进入实际操作轨道时,1989年,关于姓“资”姓“社”的争论又起波澜。有相当部分人认为“行不通”,以批判民营经济的名义,极力表达对股份制改革试点的不同看法。
正待启航的企业股改试点因此被搁浅。当年6月,省体改委的王福根等四位有关人员,到厦门工程机械厂实地调研,花费一周的时间,草拟该厂股份制改革试点方案,并交与厦门市有关部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厦工试点方案终因思想认识不统一,被束之高阁,未能及时实施,也因此与我省股票发行首批试点失之交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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