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到2020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奋斗目标,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农村卫生室承担着农村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常见病诊治和重症病人转诊等基础医疗服务工作,是农民就近就医的重要场所,是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环节,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
按照“全覆盖、均等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为辅、多元化融资,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和村医培训工程,探索乡村一体化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明显改善了农民就医条件和医疗保障水平,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加强村级卫生室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农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条件、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要奔小康,先保健康。为了向农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我们始终把保障人民健康权益放在首位,把村卫生室建设和村医培训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列入政府年度重点要办的惠民实事,力保农民群众有病能够及时看、就近看,基本达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误诊”的目标。目前,村卫生室就诊病人比以往增加20%,农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费用负担下降20%。
落实政府主导。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应科学界定政府的医疗卫生职责,解决好医疗卫生领域中的“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问题。同时,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的医疗卫生责任,形成政府主导、职责明确、机制合理的医疗卫生体制。我们建立政府主导、多元化筹资的投入机制,建立普遍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了医疗服务中的市场失灵问题,保证了全体公民都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08年,平桥区政府投入800多万元,带动社会投资2700多万元,加快健全初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健全管理体制。村级卫生组织作为农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的网底,过去基本上是线断、网破、人散,这成为导致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积极探索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组织的途径,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合理界定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职责范围,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投入、运行和监管机制,形成了职能明确、定位清晰、综合协调、权责统一的管理体制,促进了村卫生室的健康发展,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创新运作模式。一是推行乡村一体化管理。所有医疗机构,不论所有制形式、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乡镇卫生院履行对村级卫生人员、药品、财务和医疗的“五统一”管理职能,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准入、统一药械购销、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制度建设。实行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明确规定村卫生室只能使用适宜技术、适宜人才、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并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物报销目录,提高报销比例,降低就医费用。二是统一就医政策和补偿标准。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北京、上海、郑州、武汉、东莞、惠州、佛山等地建设8个农民工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农民工就地参合、就地就医、就地补偿。三是建立竞争约束机制。一方面,将村卫生人员纳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解决村医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实行挂牌上岗,分开接诊,公开竞争,优胜劣汰。对于那些服务水平低、群众不满意的村医,根据群众民主评议的结果,要求其离岗进修。(郭瑞民/河南省信阳市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