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实施办法等三项行政措施》
一、《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转发〈关于西城区成人教育管理干部和教师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发[1998]20号)
1、将第二条第四项规定中"由市科干局"修订为:“由市人事局”。
2、将第二条第5项规定修订为“学历教育是指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的大专学历、大本学历、研究生学历标准的成人教育管理干部、教师进行的教育,对已达到本科学历的成人高校教师和中专骨干教师进行的在职研究生教育”。
3、第三条第1项规定最后增加“以及相关的新知识培训”。
4、第四条第2项规定将“单列企业及各成人学历学校、局处公司职工、学校”修订为:“各企业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各成人学历学校”。
5、第四条第5项规定将“西城经科大作为我区经济类成人高校,负责组织管理干部和教师经济管理、经济改革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修订为:“西城经科大侧重负责组织经济类管理干部和教师的继续教育。”
6、第五条第1项第1目规定修订为:(1)“本区成人高校教师应具备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逐步形成以研究生为主、本科生为辅的教师队伍。其中195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高校教师应在2000年底前学习研究生主要课程。到2005年,高校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30%以上,成人中专和成人高中学校教师应全部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有30%教师经过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学习。职工学校教师应基本具备本科学历(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80%)。”
7、第六条第2项规定,在“依据”后面增加“《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有关规定及” 。
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发[1999]14号)
1、 将第一条规定修订为:“本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西城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全区'门前三包'工作的日常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城管监察大队及各分队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对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2、将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修订为:“西城区市政管理委员会'门前三包'工作的职责任务”。
3、第二条第5项规定中增加“和城管监察大队”。
三、《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西单地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西政发[1999]15号)
1、将“西单地区管理委员会管理范围”修订为:“东至横二条东侧便道,西至西铺路,南至西绒线胡同,北至灵镜胡同西口。”
2、将“审批西单地区户外商业广告”修订为“组织管理、协调西单地区户外商业广告”。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行政措施将在网上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1998-1999年行政措施汇编》中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