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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08年度大兴区绿化美化先进集体和积极分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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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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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大兴区绿化美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首都绿化委员会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绿色奥运”和“生态文明”理念,把握规律,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城乡绿化水平明显提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蓬勃开展,林产业不断发展,生态安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绿化美化建设、共同构建生态文明的积极性,区政府、区绿化委员会决定授予北京市大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单位“大兴区绿化美化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金艳华等38名同志“大兴区绿化美化积极分子”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创佳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积极投身绿化美化建设,为把大兴区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和谐新大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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