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以后,讨论与闲暇时间利用相关的休闲经济、休闲产业的发展很有必要。其意义不仅在于促进消费、改善民生、提升国民幸福指数,更为重要的是,它与我们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联系在一起的。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理想中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
人是在对闲暇时间的充分利用中实现自身自由全面发展的,所以马克思高度重视人对闲暇时间的利用。在《资本论》中,他把自由时间具体化为“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进行社交活动的时间,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的时间”等。
与闲暇时间相对应的,是带有“自然必然性”、处于“必然王国”的必要劳动时间,以及带有社会必然性的剩余劳动时间。在人的全部活动时间中,必然有一部分是为满足自身及家人生存需要的劳动时间,这在任何时代都存在。同样,剩余劳动时间在任何社会也都是必要的。马克思指出,凡是社会上一部分人享有生产资料垄断权的地方,缺乏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无论自由不自由,都必须为生产资料所有者提供剩余劳动,这是一种带有外在强制性的剩余劳动;而一般剩余劳动,则是用来满足一般社会需要的,这在共产主义社会也存在。当一个人必须把正常吃饭、睡觉以外的全部时间都用来从事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时,就谈不上有闲暇,当然也谈不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摆脱不了必然王国,进入不了“自由王国”。
没有一定程度的劳动生产率,人类社会就没有闲暇;没有社会关系的变革,就不能消除外在的强制,保证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劳动生产率与良好的自然条件相联系,所以对人类而言:“良好的自然条件直接给予他的,是许多闲暇时间。要他把这些闲暇时间用于为自己生产,需要一系列的历史条件;要他把这些时间用于为别人从事剩余劳动,需要外部的强制。”人类社会正是这样发展过来的。在以往社会,只有统治阶级能享有自由时间,其他群众的全部生活时间都转化为了劳动时间;只有统治者能利用自由时间发展自己的个性、独立性和自由,而劳动者却丧失了个性、独立性和自由。马克思揭示的历史规律是:“在劳动强度和劳动生产力已定的情况下,劳动在一切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之间分配得越平均,一个社会阶层把劳动的自然必然性从身上解脱下来并转嫁给另一个社会阶层的可能性越小,社会工作日中用于物质生产的部分就越小,从而个人从事自由活动,脑力活动和社会活动的时间部分就越大。”因此,只有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所有的人才能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的机会和条件。
当前,我们虽然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但从根本上说,每个人利用闲暇自由全面发展自身的基本条件已经初步具备,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劳动的普遍化,所有人都已成为劳动者,既有了劳动的权利,也有了休息的权利;二是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工作日已大大缩短,人们休闲的时间比过去大大增多。但还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毕竟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的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的同时,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并存,必然导致一部分人对生产资料的垄断,从而存在着雇佣劳动关系。因此,从全社会来看,一是在劳动生产力发展基础上产生的、总体的闲暇时间还不充裕,二是闲暇时间在不同社会阶层人员之间的分配还不均匀。比如,相当数量进城打工的农民可能还落实不了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的工作制。所以,我们今天谈闲暇时间的利用,发展休闲经济和休闲产业,必须面对这一严峻的现实。为了使休闲经济和休闲产业能持续、健康地发展起来,首先要根据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要求,让我国全体劳动者都能获得利用闲暇自由全面发展的权利;其次是休闲经济、休闲产业要着眼于生产力的发展,帮助劳动者提高自身素质,把休闲与人的全面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决不能把休闲等同于吃喝玩乐甚至奢侈浪费。在马克思看来,个人的充分发展是“作为最大的生产力反作用于劳动生产力”的。而人的充分发展更多依赖于接受教育、发展智力、自由运用体力和智力等等。休闲经济、休闲产业应当在这些方面更多地为人们创造条件,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这样的休闲经济和休闲产业,才会有无限光明的前景。(孔陆泉/江苏省委党校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