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天平,辉映着中国红。 30年,用光荣和梦想写就追求公平正义之路。30年,人民法院的发展凝结了百年来国人对法治的向往,对公平正义的孜孜追求。
今天,司法与公众的距离更近了。在互联网上,公众可以查阅到各类案件的信息,有的庭审还在网络上实时直播,法治精神正在浸润我们的生活。
从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开始
“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一句口号,叫砸烂“公检法”。
对比今天,很难想象30年前,人民法院处在什么样的困境中。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说,当时法治被人治所替代,这是中国法治建设事业的倒退,也产生了不少冤假错案。
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恢复是从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开始的,到1981年底,共复查了“文化大革命”中判处的刑事案件120万件,改判纠正了冤假错案30.1万余件。正是这些案件的改判和纠正,让多少深处黑暗中的人看到了光明。
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作出判决。这被认为是恢复和重建中国司法制度的典范。
此后,随着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出台,特别是随着上世纪90年代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刑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的修订和施行,我国的法律体系逐步健全,司法制度逐步完善,人民法院工作逐步走上了充实提高和全面发展的阶段。
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并明确提出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人民法院从此进入制度和机制创新的阶段。
此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都对推进司法改革提出明确要求。中央于2004年颁布了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2006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
61万余件到885万余件
1978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1万余件,而2007年全年受理案件885万余件。
跨越30年,在司法领域发生的变化绝不仅仅是案件数量的增加。30年来,罪刑法定思想、公平正义理念、程序正义、司法民主、司法公开等重要的法治观念,逐步得到确立。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说,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进一步确立了明确的指导思想。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类型在传统的刑事、民事审判领域的基础上,增加了行政和国家赔偿案件,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海事海商、涉外商事、劳动争议、企业破产等新的案件类型也不断涌现。
在刑事审判领域,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围绕不同时期打击重点,积极开展“严打”斗争,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民商事审判领域,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
行政审判工作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经历了不断创新的发展历程,受理案件范围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案件种类达到50多种。
改革让公平正义之路更宽阔
公平正义之路离不开改革的足音。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海事法院、行政审判庭、知识产权审判庭相继建立。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的审判方式改革,促进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审判机制的建立。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2002年,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2004年,党中央颁布了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1999年和2005年颁布了两个五年改革纲要。
人民法院在改革和完善诉讼程序、法律统一适用机制、执行体制与工作机制、审判组织与审判机构、司法审判管理与司法政务管理以及探索法院体制改革等方面,都取得了重要进展。
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收回死刑复核权,规范死刑案件裁判标准。实施立案、庭审、裁判文书、执行过程公开,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运行机制。同时,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不穿制服的法官更广泛地参与审判工作。
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执行难和申诉难,这是人民群众关心的两大焦点,也是人民法院努力破解的两道难题。
破解执行难,屡出重拳。建立高级人民法院在其辖区内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管理新体制,逐步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
同时,积极推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从制度上为解决这一难题创造了条件。努力推进国家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建立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解决申诉难,措施不断。明确启动再审的条件,畅通当事人申诉进入再审的渠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申诉权。积极探索建立申请再审与信访的分流机制,全面做好案件的协调、息访和复查工作。
让捍卫公正的力量更壮大
改革开放之初,全国共有3187个法院、11万名干警,其中法官只有6万人。至2007年,增加至3557个法院、30万名干警,其中法官达19万人。这支捍卫公正的力量正在日渐壮大。
1995年颁布施行的法官法,是对法官制度的重大改革,对于保障法官履行职责,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
人民法院队伍中涌现出了宋鱼水、金桂兰、蒋庆、黄学军、谭彦、顾双彦、尚秀云、单玉石等一大批感人至深、可歌可泣的先进典型。
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建设,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先后颁布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和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全面提高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公正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