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为,对于任何一个社会制度来说,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基本形式就是该社会发展的动力。在阶级社会,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基本形式是阶级斗争,因而阶级斗争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到了社会主义社会,社会发展的动力是什么?有的概括为人们政治上道义上的一致,有的说是批评和自我批评,也有的说是阶级斗争等等,都是错误的。50年代中期,我们党正确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矛盾,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由于对这些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和基本国情的判断出现失误等原因,曾经脱离生产力发展的实际一味追求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程度和企图用“以阶级斗争为纲”来推动生产力发展,结果遭到了严重挫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领导我们党总结了历史经验,指出“要发展生产力,经济体制改革是必由之路”。这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决定它在根本上不会成为束缚社会生产力的障碍,而应该是可以为社会生产力发展开辟道路的。但是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实际上都处于停滞和徘徊的状态,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没有得到多大的发展和提高。究其原因,一是政策过“左”,超越发展阶段,破坏生产力的发展,二是体制僵化,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革命是解放生产力,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根据这一原理,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根本任务就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这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由于我们搬用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是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形成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的特点是:在所有制结构上,实行纯粹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允许其它经济成分存在;在经济结构上,实行产品经济,排斥商品和货币关系;在运行机制上,实行单一的指令性计划经济,不要经济杠杆,排斥市场调节;在管理体制上,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国家直接管理企业。这种体制在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还能够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但很快就显露出弊端:过分集权,管得太严,统得过死,排斥商品和市场,妨碍基层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严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具有生机和活力的经济体制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已经成为一种“僵化模式”,必须进行根本改革,转换成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转换的根本途径,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这就一方面使改革成为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一种基本形式,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另一方面,也使改革具有了解放生产力的性质。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通过改革经济政治体制,改革具体制度,扫除障碍,解放生产力。因而可以说,比起革命是通过摧毁旧的基本制度,解放生产力,两者显然不是同一个层次,改革属于第二个层次。无论“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的论断,还是“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的观点,都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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