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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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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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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党在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紧紧围绕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反腐倡廉、怎样反腐倡廉”的问题,总结新鲜经验,进行理论概括,形成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创造性提出反腐倡廉理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历史新时期。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清醒认识到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可能出现腐败易发多发的严峻形势,作出了“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的重要论断,把反腐倡廉的问题郑重地提到全党面前。这一时期,党中央作出一系列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一是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构,加强党内监督工作。二是认真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三是开展以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为重点的专项斗争。四是用3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全面整顿。经过努力,我们党开辟了在不搞群众运动的情况下健康有序地开展反腐倡廉的新途径。
在新的实践中,邓小平同志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科学分析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地位、作用、特点和任务,阐明了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源,提出了反腐败的方针、原则、途径和基本方法,形成了邓小平反腐倡廉理论。其要点是:执政党的党风问题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整个改革开放过程都要反对腐败;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才能抗得住腐败;坚持不懈地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坚决制止和取缔严重危害社会的腐败现象;反腐败不搞群众运动,但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做全党的表率;反腐败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坚持从严治党,严肃纪律,在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违纪违法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党要接受监督,要加强党内监督,要有专门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腐败,我们党和国家有能力逐步克服并最终消除腐败;等等。这些重要思想,为开辟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反腐倡廉理论发展进入新阶段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从保持政权稳定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度,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是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提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三是开始注重从改革体制、机制、制度着手,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行行政审批、财政管理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反腐败斗争逐步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
在理论上,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其要点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解决好反腐倡廉的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就没有坚强的政治保证,党和政府就会严重脱离群众,就有亡党亡国的危险;必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一起抓,建立并完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要把防治腐败作为系统工程来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反腐败,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创新体制,把反腐败寓于各项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整体合力;继承和发扬党风廉政建设的好传统、好作风,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在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等等。这些重要思想,有力地指导和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反腐倡廉理论全面发展
新世纪以来,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针对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带领全党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一是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的关系更加明确。二是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系统化。三是提出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防治腐败的实现途径更加多样化。
在理论上,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观点: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一定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有效预防腐败更是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标志,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抓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维护党的纪律;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决不是要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惩治腐败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必须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大力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等等。这些重要思想,使全党反腐倡廉的方向更加明确、信心进一步增强,有效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形成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
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力量方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国家各项事业取得胜利的政治保证,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保证。反腐倡廉是关系党和国家盛衰兴亡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而没有别的政治力量,能够承担起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历史重任。
在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面,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新的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包括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推进的思想基础和政治基石。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反腐倡廉建设,就要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判断形势,深刻总结经验,准确把握规律,制定正确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代要求,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反腐倡廉;应对不断发展变化的国内外环境,解决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拒腐防变的历史性课题,完成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
在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目标方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国家反腐败体系,系统治理和解决腐败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的通常做法和共同经验。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特点是:动员全党全社会力量,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的前提下,着重在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在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方面,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形成反腐倡廉整体合力的有效机制,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保证。要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责任制,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促进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在反腐倡廉建设的依靠力量方面,坚持群众路线,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人民群众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途径是发展民主。必须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内民主监督的渠道。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民主评议等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防范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
(执笔:邵景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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