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最重大、最壮观、最令人瞩目的事件之一。改革开放的30年,是近代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最迅速、综合国力上升最快、人民得到实惠最多、国际地位提高最显著的30年,使我国实现了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由农业大国向工业大国的转变。我国改革开放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进行的,具有鲜明的特点。深入研究我国改革开放的特点,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具有重要意义。 在改革的性质上,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改革开放是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进行的,这个基本国情就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包含两重含义:一是我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必须坚持这个制度,走社会主义道路;二是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制度还很不完善、很不成熟,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需要几代、十几代甚至几十代人去努力奋斗。改革开放就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战略举措。我国的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但不是要改变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而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改革开放,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上层建筑更加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在改革的方向上,坚持市场取向 我国的改革是从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城市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的。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改革原则。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性质作出了基本判断。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新型经济运行机制。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出,我国的改革坚持市场取向,逐步加强市场机制的作用,最终确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肯定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在改革的目标模式上,选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之上的,既具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是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由企业制度、市场体系、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政府宏观管理五大支柱支撑: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我约束、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发展商品市场以及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形成有效的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强调效率与公平相结合;逐步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完备的社会安全网;政府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调控经济,必要时也可采用少量的行政手段对经济进行管理,使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健康发展。此外,还及时总结改革经验,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 在改革的方法上,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深化、渐进式推进 我国的改革开放无先例可循,没有现成经验可资借鉴。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承受改革风险的能力较弱。同时,改革开放又是在遭受“文化大革命”严重破坏、国民经济处于极端困难的情况下开始的。这种环境和条件使我国的改革开放只能采取“摸着石头过河”的办法,在探索中前进。先推进见效快的改革,再推进见效慢的改革;先推进难度小的改革,再推进难度大的改革;先着手浅层次改革,再进行深层次改革;先推进竞争性领域改革,再推进垄断行业改革;先缩小政府机构管理权限,再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先着力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再推进政治、文化、社会体制改革。对于暂时把握不大的改革,先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广。沿着这种路径、采取这种方法进行改革,保证了改革开放稳步前进,避免了出现大的失误和挫折。 在改革的总体部署上,坚持统筹兼顾,处理好若干重要关系 处理好农村改革和城市改革的关系。我国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1978年后,在农村迅速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种田的积极性,迅速解决了我国的粮食问题,并于1993年全面废除实行多年的票证制度。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巨大变化。农村改革不仅为城市提供了充足的粮食和副食品,也为城市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原材料和富余劳动力。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城市改革提上重要议程。城市改革特别是工业的改革和发展、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创造了经济基础,也为农村改革的深化创造了良好条件。 处理好利益调整和机制创新、制度创新的关系。改革初期,无论是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还是城市工商企业推行企业承包经营、建立生产责任制,都主要是进行利益调整,在不根本改变计划经济体制的情况下,调整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激发广大群众对改革和发展的积极性。这样做,使改革能够很快见到成效,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减少了改革的阻力。但是,这种扩权让利不可能使计划经济体制本身发生革命性变化,广大群众由此产生的积极性也不可能持久。随着改革的深入,扩权让利的改革必然发展到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阶段。在农村,让农民对土地拥有长期的经营权、允许经营权有偿转让等改革,就是把利益调整和制度创新有机结合起来的尝试。在国有企业改革中,由承包制发展到股份制,对国有企业进行股权多元化、分散化的公司化改造,更是表明企业改革已发展到了企业机制和制度创新的新阶段。 处理好公有制企业改革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在所有制改革上,始终从两个方面推进:一方面,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进行改革,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把大批国有、集体企业改革成为公司制企业,实现所有权主体的多元化;另一方面,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使之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战略调整,不仅缩短了国有经济战线,优化了国有经济布局,提高了国有经济素质,而且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和混合经济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繁荣了经济,为社会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同时也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形成竞争压力,促进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改革。 处理好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的关系。我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为外来投资创造了良好环境,使我国在世界上一直处于引进外资的前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不仅标志着我国对内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也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全面、全方位开放的新阶段。开放一方面促使我们加快改革,使我国经济体制和管理办法逐步与国际接轨;另一方面使我国在制定国际规则方面的话语权得到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得到提升。 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改革开放中,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发展推进改革开放。改革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不仅能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而且能为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机制和制度保证。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基本前提,要坚持稳中求进。社会动荡不安,改革很难进行,发展也不可能实现。因此,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之间的关系,使三者相互协调。 在改革的动力上,既依靠党和政府的领导,又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理论界作用 中国共产党是推动改革开放的核心力量,我国的改革开放始终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党的政治权威和政府的行政权威为改革开放创造了良好环境,是改革开放得以持续推进的保障。 基层和群众的创造性是推动改革开放的基础力量。我国的许多改革都是由基层和群众自发做起来的,然后由政府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到全国。例如,安徽的土地承包经营、四川企业扩大自主权的试验以及上海、辽宁等地一些企业的股份制改革,都是这样搞起来的。地方还是许多改革的先行者和试验田,他们对中央提出的一些改革设想和方案先进行试验并有创造性的发展,如广东、福建在引进外资方面做了许多开拓性工作,为在全国推广积累了经验。 理论界也是推动改革开放的一支重要力量。广大理论工作者不断解放思想,把马克思主义和我国实践结合起来,既注意引进国外先进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吸收现代经济学的有益成果,又深入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及时总结改革开放中基层和人民群众创造的新经验新做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深化改革开放进行理论阐述,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议,发挥了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 在对改革措施、手段和成果的评价上,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 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评判改革的措施、手段和成果,是我国改革开放克服重重阻力、取得节节胜利的重要经验,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具体运用。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成就震撼了世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改革开放的整体配套性还不够;垄断行业改革进展缓慢;政府职能还没有根本转变;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上亿农民工的身份、待遇等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相比,农村生产方式仍很落后;出现了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以及经济快速增长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等新问题。应当认识到,在这场我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改革大开放中出现一些问题和矛盾是难免的,历史正是在不断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过程中前进的。我们既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积极解决这些问题;又要看到这些问题是改革中的问题、发展中的问题,只有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才能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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